出那场车祸已经快两年了,王先生还在为欠医院的9万多元医药费奔走。按理说王先生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可他怎么至今拿不到医药费呢?原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的律师在打官司时“放了被告一马”,居然少主张了9万多元。
(头条,肩主)漏了9万多元 他告了自己的律师
拿到判决书发现少了9万多
2005年11月中旬的一天,六合区市民王先生乘坐一辆客车外出办事,当客车开到六合长山一带时,客车与迎面驶来的一辆货车相撞,车里的王先生当场昏迷了过去。六合区人民医院的诊断显示他伤得不轻:双侧股骨骨折、右腕关节骨折、右眶壁骨折、身体多处挫裂伤。
这次受伤让他在医院住了两个多月,各项医疗费花掉了91704元,由于没有钱支付,他只得去另一家医院治疗,又花了3000多元。
出院后他开始准备打官司索赔遭受的损失,经过朋友介绍他结识了一名律师宋某(化名)。“你的官司属于人身损害赔偿,并不复杂的。”律师说,他完全有能力帮王先生打好官司。
于是王先生决定委托宋某帮忙打官司,交了2000元的律师费和1000元的诉讼费后,在2006年初将那起车祸中的三个责任方告上了六合区法院。
案件并不复杂,王先生几个月后就拿到了律师给他的判决书。可看着这份判决书,他犯了嘀咕:赔偿咋这么少?还不够我付医疗费啊!于是他仔细查看判决书上的内容,营养费赔了,护理费赔了,交通费赔了……医疗费这一项才赔了3000多元。王先生懵了,这3000多元仅仅是到第二家医院治疗的费用,在第一家医院治疗的9万多元才是大头,可是律师宋某压根没帮自己提这部分费用。
糊里糊涂又打三场官司
王先生说,他为这事找宋某交涉时,被宋某矢口否认。“他说他只收到我提供的3000多元的票据,9万多元的票据他从来没见过。”王先生又气又急,为了挽回损失,他想到去追偿,于是他又来到六合区法院,再次将上次官司中的三个人告了,讨要那疏漏了的9万多元。
可官司还没开打,王先生听一个被告方的律师说:“你的官司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你不能再告我们了。”他并没有多少法律知识,转念想想以为也对,于是撤回了第二场官司。转头把律师宋某告上了六合区法院沿江法庭,索要那9万多元的医疗费。
那9万多元医疗费的票据原件全部在王先生手里,他在法庭上说,当初他把全部材料复印后交给了律师,是宋某自己不负责任弄丢了。当初介绍宋某和王先生认识的朋友走上法庭,帮王先生作证:“他当时的确把那9万多元的票据给律师了。”可是这些都是王先生方面的一面之词。律师宋某觉得自己很冤枉,他说自己根本没有收到过那些东西,否则自己不可能犯下这么幼稚的错误。
一个说给了,一个说没给,双方都没有证据,案件陷入了僵局。不过又经过了详细的法律咨询,王先生又到法院去打第四场官司了,这次与第二次一样,仍然是向那场车祸的三个责任方索要遗漏的9万多元医药费。“过不过诉讼时效是法院说了算,我上次被忽悠了。”目前,他状告律师的案件已经中止,第四场官司正在审理中。
通讯员 严江发
快报记者 马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