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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美之国花园”业主遭交房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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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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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等5个月却新家难进
苏州“美之国花园”业主遭交房之痛
  今年5月24日,一直憧憬着新房尽快到手的“美之国花园”194幢的30名业主接到开发商一纸通知。通知上说,由于部分配套设施还未及时完工,故不能按时办理交房手续,交房工作争取在最短的延期内完成。

  然而,这仅仅是一场噩梦的开始,质询、投诉、交涉……开发商方面一直没有任何明确的答复。如今,距离交房时间已经过去了5个月,30名业主却依旧难进新家。

  为买美之国花园的房子,做小生意的浦先生花了80多万元,“这几乎是我毕生的积蓄。”

  2006年6月15日,他与苏州集诚房产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87.3360万元的总价购买了吴中区美之国花园194幢一套建筑面积218.34平方米的商品房,单价为4000元/平方米。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07年5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然而就在5月24日,房产公司突然发来一份通知称,由于该楼部分配套设施还未能及时完工,故不能按时办理交房手续,“力争在最短的延期内完成交房工作,并按照《购房合同》的相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更让浦先生没想到的是,时至今日,约定的交付期限已经过去了5个月,他和其他共30位业主仍然没有拿到新房的钥匙。

  业主:苦等5个月拿不到房

  开发商:不给说法还玩“蒸发”

  记者在现场看到,194幢位于小区东北面,就在宝带西路南侧。该楼一共有7层,底层为商铺,2至7层为住宅。紧靠楼房西边仍然有一排两层工棚未拆,但里面已空无一人。由于商铺大门紧锁、楼房周围依旧有建筑材料围着,记者无法进入楼内观察。但从外部观察,该楼已经竣工。

  “着急也没用,我们已经找过他们好多次了,一直都没有明确说法,总是推脱说配套还未完工。”业主李先生说。

  “交房事件”愈演愈烈,面对业主的频频讨说法,开发商———苏州集诚房产建设有限公司最后干脆闭门玩“蒸发”。

  根据业主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了苏州集诚房产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铭。他告诉记者,关于此事还不方便透露任何细节,具体情况还得向董事长汇报才能答复。同时,他还记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并允诺当天就会给出答复。但随后记者多次联系王铭,其手机均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昨日记者再次尝试联系王铭,其苏州手机已成空号。而其上海手机在一阵忙音后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截至发稿时,记者一直未能得到苏州集诚房产建设有限公司对于此事的说法。

  律师:

  业主可维权

  新家难进成了业主们心中的痛(资料图片)

  消协:开发商涉嫌故意违约

  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管房产投诉的夷顺生表示,在此事件上,不排除开发商有故意违约的嫌疑。

  他向记者分析道,由于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房价还比较低,而如今房价上涨后,“开发商可能后悔当初房子卖便宜了”。由此,开发商可能展开“赖皮战术”———故意不断拖延交房时间,宁可违约、按照合同支付一小部分违约金,从而达到逼迫购房者退房的目的。

  而对于购房者该如何维权的问题,夷顺生则认为,从目前苏州楼市的发展形势看,“美之国花园”的业主是不可能退房的。业主首先可以联名与开发商交涉,要求交房并支付违约金。“但从现在的情况看来,交涉和调解都比较困难,业主也可以联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夷顺生表示,如果证据确凿,开发商此种行为就构成了合同违约,“至少赔偿业主总房价20%的违约金”。

  (肩)苦等5个月却难进家门

  (主)苏州美之国花园30名业主遭遇交房之痛

  苏州一律师事务所的俞律师认为,以前很多购房者关注的重点在房价与优惠上,致使很多问题都任由楼盘开发商一拖再拖,合同格式条款不平等、交房流程不合理、房屋质量差、交房延期时间长、物业管理水平差等诸多问题层出不穷。而如今随着楼市的不断成熟,购房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尤其是近年来不断爆发的楼盘开发商“诚信危机”,迫使广大购房者不仅仅着眼于房价,还会关注房屋质量、小区规划、生活配套、物管水平,甚至交楼期限与办理房产证问题等方面。

  他提醒美之国花园194幢“索房无望”的广大业主,从目前情况分析,该处楼房延期交房并不是因政府部门原因导致,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时,如果延期交房造成相关费用上升,比如房子租金等,这部分费用已经高于合同约定中开发商应支付的违约金,业主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单据和证据,以这部分相关费用作为赔偿标准。

  快报记者 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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