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军奖金
不得超过3万
新华社武汉10月25日奥运专电(记者 史春东 沈翀)面对各城市不同的奖励办法与标准,国家体育总局“一刀切”,对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冠军奖金作出上限规定:不超过3万元。
25日上午,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副司长郭建军在此间解释说,城运会的宗旨是选拔青少年苗子,培养青少年后备人才,重在打基础、练基本功,拿金牌不是目标。总局就城运会的奖励问题提出了要求,金额上限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