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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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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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宣传册跟我的太像了
销售大幅下滑,一公司将同行告上法院
 一家生产机械设备的公司花大价钱制作了一份宣传册,用了大半年后他们发现同行的宣传册跟自己的有不少地方存在雷同,于是该公司将同行告上了法院。

  南京永杰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永杰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造粒机等机械设备的企业。去年,永杰公司为了宣传自主研发的系列产品,找到一家摄影设计中心,花2万多元制作了一份宣传册。这份名为“永杰机械”的宣传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详细介绍了公司和产品。制作好宣传册之后,公司就在业务活动中向相关客户发放,公司说,小小宣传册对产品的销售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可是永杰公司说,进入今年,公司的产品销量却大幅下滑。公司在奇怪之余进行了调查,谁知却在客户手里看到了跟“永杰机械”相似的一份宣传册。

  这份宣传册来自南京某实业公司,是永杰公司的同行也是竞争对手。两份宣传册的封面并不相同,可是翻开第一页就让人有点眼花了。例如永杰公司的介绍中有这样一段话:“企业以不断完善的产品设计、优良的加工设备、严格的制造工艺和质量管理,为你提供最优质的产品。”而这家实业公司的介绍中,除了“你”变成“您”之外,这段介绍的内容完全一样。接下来的介绍内容同样也仅有个别词语不同。而第一页的内容,均是中英文介绍加上两个质量认证证书的设计。

  “此后的20多页,无论是从整体布局,还是产品范围、文字介绍、产品照片,都采用了相同或相似的描述。”永杰公司说,乍一看两份宣传册简直如出一辙。他们认为这是抄袭行为。永杰公司找到当初制作这份宣传册的摄影设计中心,对方回答说摄影资料都保存在电脑里,并没有外泄过,如果有他人采用照片,就是对摄影设计中心的侵权。

  永杰公司认为,对方的侵权造成了自己的严重损失,为此他们将某实业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7万多元。昨天,法院受理了此案。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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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武江宁两法院

  获准审理知识产权案

  发生在南京玄武区和江宁区的知识产权纠纷,也可以不必到南京中院,而是直接到区法院去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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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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