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的新娘乔某打进快报律师热线说,这几天,她和丈夫都觉得很郁闷,都是因为一盘录像带。原来,今年十月一日是乔某和朱某大喜的日子。那天,婚礼由某婚庆公司操办得喜庆热烈圆满,小两口喜不自禁,完全沉浸在幸福甜蜜之中。十月八日,当小两口按约定前往婚庆公司领记录婚礼全过程的录像带时,婚庆公司却告知他们:婚礼录像带找不到了。新娘当场气得哭了起来,新郎也与婚庆公司争论得面红耳赤。但交涉结果,婚庆公司也仅答应退还已收取的700元拍摄费用,而其他的赔偿一切免谈。新郎新娘不禁茫然,他们除要求婚庆公司退还拍摄费用外,还可以向婚庆公司主张哪些权利?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少文认为,对乔某和朱某而言,记录婚礼全过程的录像带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但因为婚庆公司的过错弄丢了。他们精神上也因此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伤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庆公司已构成民事侵权。他们可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除要求婚庆公司赔偿损失、返还已收取的拍摄费用外,还可以要求婚庆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快报记者 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