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权证交易风险,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沪深交易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会员单位自2007年8月1日起必须与首次参与权证交易的投资者书面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未签书面《权证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将不能进行权证买入交易。
据交易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近期几个到期实际价值为零的权证交易中,有些投资者依然大量买入并持有,很多是因为对权证的基本常识不了解因而造成损失。因此,投资者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遏制过度炒作权证行为,交易所将采取各种相关监管措施强化交易监管,包括完善盘中临时停牌和风险提示机制、建立重点账户名单库,对重点账户实施跟踪监控。快报记者 王璐 黄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