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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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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纸包”药标注太多反而会遭嫌弃
  “看病拿药都是一瓶一瓶的,用不掉浪费,还是一包一包比较实惠。”为了方便患者,医院有时候会开出“小纸包”药,为了规范“小纸包”药的质量和使用,正在审议的《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系列规定。例如,医疗机构调配药品需要对原最小包装的药品拆零的,应当做好拆零记录,并保留原最小包装物和药品说明书至销售完为止。拆零后的药品包装物应当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这么一来,以前的小包装药袋今后反而不能用了。”在医院工作的唐进委员表示,“小小一个药袋上要写这么多东西,有点麻烦。医院不愿意这么做,那就只能选择不拆零销售。医生开药,也只好选择那些高价的小盒装药品。”他建议立法在规范拆零销售的同时,也要考虑怎样给老百姓降低成本。

  省人大代表李锡明是鼓楼医院心脏内科主任医师,他告诉记者,现在部分药品如精神类的“安定”等,因为剂量上有规定,通常只开三天的量,所以医院都是从100片装的大包装里拆零销售的,对院方而言,如果要在每一个纸包上标注那么多事项,工作量显然太大了,“关键是把名称和用法、用量标注清楚就可以了。”鼓楼医院主任医师郑黎明教授也认为,医院通常是怎样方便就怎样销售,但是在纸包上标注太多事项的做法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缺乏操作性,要医院真正做到“不太现实”。

  见习记者 张淑娟 快报记者 郑春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规范药品拆零销售,医卫界委员担心———

  “小纸包”药标注太多反而会遭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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