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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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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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指顾客为小偷 超市赔了500元
  一对母子在超市购物时,儿子突然被超市工作人员和失主认作小偷。众目睽睽之下,虽然罪名得到了洗脱,但是蒙在母子心头的乌云却怎么也散不去。为了讨说法,母亲代表儿子将超市告上了法院。

  突然被当成小偷

  说起2月13日下午发生的事,坐在原告席上的陈方萍(化名)一脸怒气。当时,她和28岁的儿子在逛超市,突然间儿子被认为是小偷。

  “那天下午5点左右,我和儿子正在超市的二楼购物。我们大约走到卖鱼丸的柜台附近时,一个个子高高、长相不错的年轻女子突然抓住了我儿子大喊,我们都愣住了。”陈方萍说,女子大叫,“你把手机拿出来还给我!我手机没有了,在你身上。”

  “儿子一直在跟我买东西,怎么可能偷手机呢?”陈方萍感到不可思议,她看到儿子也是一脸无辜,摊开手解释着。但女子依然抓住不放,坚持让他拿出手机来。

  周围的市民开始停下脚步围观,陈方萍和儿子的脸都憋得通红,她说儿子的眼睛都红了,泪水在打转。一位老者掏出手机给年轻女子,让她当场拨打自己的手机。结果手机通了,对方很快掐掉,可是儿子的身上却没有传出任何声音。

  为名誉告上法院

  有人发出了哄笑。年轻女子不好意思地转过身对一位超市工作人员说,你看你认错人了。

  罪名洗脱了,可陈方萍却不答应了,她觉得母子俩在超市购物,好端端地被诬陷为小偷,这对他们的名声是极大的败坏。尤其是围观群众的眼神,让她感到精神上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我的儿子是大学老师,为人正直,你说他是小偷不是侮辱人吗?”陈方萍发现帮失主指认的是一名超市工作人员,便气愤地到处寻找,可是始终没找到,她对赶来的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了不满,坚持让他们赔礼道歉。

  陈方萍说,超市方面的态度让她更加生气:“他们说你是小偷你就是小偷啊?不是就算了!”在争执中她报了警,她和手机失主、超市人员都去派出所做了笔录。由于看到儿子情绪低落,她让儿子先回家了。

  事情在派出所里没有得到解决。但是陈方萍心里的结一直无法解开,她觉得在这事之后儿子的情绪就不好。她为此与超市多次沟通,但是始终没有结果。于是她以儿子的名义,将超市告上了法院,要求超市公开登报道歉,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超市补偿500元钱

  “事实上我们早就道歉过了,但是她不接受。”昨天下午,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超市方在被告席上说,陈方萍的激烈反应让他们觉得不太愉快。

  “我们的工作人员的确是指认错了,我们在派出所里一直道歉,还曾打电话到她家去道歉,但是她都不接受。”陈方萍说,在上法庭之前她一直要求的仅仅是道歉而已,但是却一直没有得到。另外她还懊恼地表示,本来还应该告那个丢失手机的年轻女子的,但是那个女子在派出所里留的是假手机号码,之后就找不到了。

  昨天傍晚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超市方面当庭向陈方萍口头道歉,并将500元精神补偿款送到了她手上。通讯员 玄民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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