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已有2.7万人享受居民医保
· 图片说明
· 南京热岛强度未达到警戒线
· 孩子更喜欢在超市里看书 为啥
· 跨行取款 南京所有银行都收钱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7 月 25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已有2.7万人享受居民医保
想参加今年居民医保,须在8月底前办手续
  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本月正式启动,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全市已有2.7万余人办理了参保手续,申请人员中以低保人员和老年居民居多。 有关负责人提醒,要想享受今年居民医保,必须在8月底前参保。

  最小参保者才3个月大

  昨天,记者在淮海路街道劳动保障所看到,10多人正在排队填表或咨询参保事宜。“天晴要防下雨,别看我现在身体还蛮结实的,但年纪越来越大,总要防个万一呀。我不相信外面的那些商业保险,觉得政府推出的这项医保挺好的,一年450元,我个人只要缴一半,看小病有门诊待遇,万一生个大病还有住院报销,很实惠。我虽然有儿有女,但总不能再增加他们的负担,给自己办了居民医保,就放心了。”今年61岁的蒋奶奶正在办理参保手续,她告诉记者,“我还想给三岁的小孙子也办一个,正在咨询要哪些资料呢。”

  白下区社会保险所所长殷伟告诉记者,目前,白下区已有3500多名居民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其中老年居民占44%,学生儿童占30%。在参保人员中,最小的只有三个月大,因为小孩太小,没有办法来到现场采集照片,所以是由小孩父母在家里采集好电子照片拿过来,当然对一些行动不便的参保人也是一样,不一定要他们到现场拍照。

  困难群体享受财政补助

  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郑宁兆表示,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本人有意参保,可直接到户籍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照规定,新政策对“老年居民”、“学生儿童”可按照筹资标准分别享受225元和50元的参保缴费财政补助;对当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子女、孤儿,按照筹资标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抓紧时间办今年医保

  郑宁兆说,按规定,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缴费期,在此期间缴足一年的参保费用,次年即可相应享受1年的待遇。不过,由于该政策是今年下半年启动的,因此今年情况比较特殊,参保日期是7月1日到8月31日。在此期间登记参保者缴纳半年的参保费用,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直至年底。一般情况下,申请人登记参保后10个工作日可拿到缴费卡,持卡到银行自行缴费。

  他提醒市民,现在办手续的参保者,一般要到8月底才能领到医保卡。领卡之前这段时间如发生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需先垫付再办理零星报销手续。领卡之后,参保人只需持卡到医院就医,结算时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部门与医院定期结算。

  快报记者 项凤华

  实习生 梁静

  ■相关新闻

  迟迟不申报社保缴费基数

  有些单位“不自觉”

  快报讯(通讯员 宁劳轩 记者 项凤华)目前南京还有745家用人单位没有申报2007年度(2007年7月~2008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昨天,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告,对这些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不自觉”单位,即日起在劳动保障网上曝光,并且将在原缴费基数基础上每月调高10%,提醒这类单位尽快补办申报手续。

  据介绍,南京市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从今年3月1日启动,绝大多数单位都按时完成了申报,但截至6月30日,还有745家单位未完成。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如果企业不按时如实申报基数,今年将不再按年度上调,而是按月调,即基数每月都将在上月基础上自动上调10%。假设6月份缴费基数为1100元,7月将涨到1210元,8月涨到1331元,依次类推,直至涨到其主动申报为止。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