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150平米、三室两厅的房子,却只能装一台空调。每到夏天酷热难当,胡先生整整挨了两年。不是没钱,只是因为在买房协议上,规定了外墙不得自行安装空调外机,而仅有的一个“指定安装位”只够得着客厅。忍无可忍的胡先生在去年自行安装了两台空调,官司立即上了身,开发商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胡先生立即拆除空调。又到酷夏,胡先生现在不得不面对天气和现实的双重煎熬。
买了大房子空调难装
胡先生的房子到现在一直被用来做办公室,三室两厅的房子仅在客厅的外墙上有一个预留空调机位,“就这么一点地方,普通的空调,只能装一台。”
胡先生说,2004年他在装修的时候才发现了这个问题,他找了好几家空调安装公司,但工人们发现,想要在这个机位上安装能兼顾到客厅和卧室的空调,几乎不可能。
一个空调安装公司提供了书面证明:“西南两房间至现有机位需要的空调管线过长,超过分体空调管线所限的最大长度,从技术角度分析不可行,无法保证空调的正常运行,冷暖效果也达不到要求,且易造成空调压缩机损坏。”
不能装空调,胡先生只能忍。在西南两个房间里,胡先生待了两年:“这两间房,到了下午太阳是直晒的,我在其中一个房间办公,有时候太热,我就拿着材料到客厅去办公。夏天的时候,我们买了电扇,风吹过来都是热的。冬天太冷,我又装了电暖炉。”
“2004年到2006年,我们一直跟开发商协商,却没个结果。他们要求我们装中央空调,可我们装修都弄好了,拆了重装也太亏了。而且我们房子也就这么大,装中央空调太不划算了。”胡太太说,开发商还建议把空调外机装在封闭阳台里。“但到了夏天,外机的温度这么高,封闭阳台只留窗户通风,排都排不出去。”
到了去年,忍无可忍的胡先生在两个卧房里装上了空调,直接把外机挂到了外墙上。但很快开发商便找上门来,要求拆除。并拿出了当时签订的协议,胡先生拒绝了。开发商随即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两台空调面临被强拆
2006年9月,仲裁庭裁决,胡先生应须将挂在卧室外的空调外挂机拆除并将墙体恢复原状。
仲裁时,开发公司称,双方在2003年签订了《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契约对双方相关的权利及义务均作了规定,同时还约定:“预留空调外机位、空调按预留位置安装不得另行安装、大厦外立面不得放置搭建任何构架物,如违反规定被申请人需无条件拆除并恢复原状,或承担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而胡先生提出,是销售公司隐瞒了设计缺陷,“我购房时不知道无法安装空调外挂机。”
昨天早上,记者陪同胡先生来到已经改名的房地产公司。“别家不都解决了吗?怎么就你家不行呢?你就跟他们一样,也装个中央空调,或者把机子装到封闭阳台里不就可以了吗?”一工作人员说。
目前,胡先生已递交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但是对于结果,他还没底:“如果还是要来强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还要在这里住这么多年,夏天和冬天,怎么过呢?”胡先生一脸惆怅。
见习记者 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