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开道,而且是交警中队长亲自“押车”护送,一辆装有近三吨非法炸药的厢式货车,趁夜深人静由河南往山西运送。山西长治警方经过多日的周密侦查,终于将7月5日这起特大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5名犯罪嫌疑人身份及案情调查清楚,7月15日长治警方与河南林州警方取得联系,请求协助调查爆炸物来源,深挖爆炸物地下黑工厂。
凌晨查获炸药车
7月4日深夜,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警车和一辆厢式货车一前一后,沿进入太行大峡谷的林荫公路,由河南驶入山西境内。7月5日凌晨时分,两辆车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先后进入壶关县桥上乡路段,当后面的厢式货车行驶到壶关交警土圪堆辖区路段时,被正在该路段例行检查的民警发现。
正当民警将车拦下准备询问并检查时,车上下来一名神色慌张的男子,他一边佯装与交警搭讪,一边趁夜色逃跑。民警检查中发现,车上装有大量袋装炸药,由于情况重大,民警立即将货车上的人员全部控制。这时又有两名形迹可疑的人从前面返回来打探情况,民警当即对两名可疑人也进行了控制。
开警车护送炸药
经审讯和调查,涉案的5名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已查清,申某、邓某、刘某、李某、刘某某等5人全部为河南林州人,其中李某为林州市交警大队某中队中队长,刘某为林州国税部门工作人员,刘某某为林州市保险公司副经理(在逃)。
据警方提供的情况:申某等5名涉案嫌疑人共同投资,于今年5月份在壶关县石坡乡沙驼岭,以95万元的价格买下一座无手续的铁矿,经过清理巷道等先期工作后准备开工生产,但由于没有炸药,5人便商议通过找关系购买火工产品,6月下旬申某通过修车时认识的修车店杨某(在逃),预先支付3万元货款后,非法购买到近3吨自制炸药。7月4日晚9时左右,申某和刘某等人开着厢式货车,在林州市姚村外环路指定地点,将2931公斤自制炸药装车后,由李某驾驶车牌号为豫E0283的五菱之光面包警车在前面开道,刘某驾驶厢式货车随后,送往壶关沙驼岭铁矿。
嫌犯面临双重犯罪
根据长治市公安局局长安占功的安排部署,目前壶关公安局已对在逃人员刘某某、杨某通过网上追逃方式进行追捕。
壶关县公安局局长李寿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申某、李某等涉案嫌疑人将面临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涉嫌非法采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山西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