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都市时报》报道 日前,云南省卫生厅对宣称祛斑或美白功能的化妆品进行了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南京市禹娲生物保健品厂生产的“白棉花斑根断膏”、玉溪市汝智美容有限公司生产的“汝智玉颜美白晚霜”、“曹大夫雪颜祛斑霜”、“艾雪儿植物DNA美白按摩霜”4种化妆品因汞和氢醌超标被省卫生厅叫停。昨天,在昆明市检查到的“毁容”化妆品已经撤下柜台。
5月,云南省抽检祛斑或美白功能化妆品中的汞、氢醌、苯酚指标。其中,南京市禹娲生物保健品厂生产的“白棉花斑根断膏”化妆品,限期使用日期为(2008/10/03 jBT10AF),检出汞含量超过《化妆品卫生规范》限用量6万余倍。而玉溪市汝智美容有限公司生产的“汝智玉颜美白晚霜”限期使用日期为(PBOOCOAE20090101)、“曹大夫雪颜祛斑霜”限期使用日期为(PBOOCOA18E20090318)、“艾雪儿植物DNA美白按摩霜”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为(20070224/保质期18月)化妆品中均检出氢醌,氢醌含量超过《化妆品卫生规范》限用量。
当即,省卫生厅立即叫停销售和使用这些产品,并于当天通知南京的生产企业停止发货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