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张凯玲合法拥有了父亲名下一套公房的居住权。但是,一直跟父亲同居的阿姨占着这个房子不肯让出来。“要么给我钱,我走人,不给,我就这样呆着。”阿姨说。为了能收回房子,张凯玲将阿姨告上了法院。
母亲走后,父亲带回来一个阿姨
张凯玲很小时,父母就离婚了,她和父亲相依为命。
在她上小学时,家里突然来了一个陌生人,父亲让张凯玲叫她阿姨。
“她叫江红,没有工作。她通常都是晚上通宵打麻将,白天才回来睡觉。孩子后来跟我们住在一起,周末和寒暑假回去跟爸爸住,江红经常趁着孩子父亲不在,骂孩子。”张凯玲的姑姑说。
记者来到张凯玲父亲生前的单位打听时,门房的五六个人说起江红,也都非常不满。“那个女人对孩子不好,整天就知道打麻将,也不管孩子爸爸,每次下班,他只能自己下面吃,有时候到我们这里来弄点吃的。生病的时候,夜里吐血,可江红还在外面打麻将。他们家的事,我们这些老同事太清楚了。”一位姓张的师傅说,旁边几个人也都点头赞同。
引起纠纷的那处公房,只有十来个平方,中间放着一张沙发床,厕所旁架着一个竹梯,上去有个阁楼,铺了褥子,电视也放在阁楼上。
女孩称经常被打骂,阿姨却不承认
“我初中的时候,放假了,就在房间里面看电视,电视声音稍微高了一点,阿姨很不耐烦地说我,我回了一句,都10点多了你怎么还睡觉呢?她就起来,扇了我一个嘴巴。”张凯玲告诉记者。
“我们这孩子很老实的,话也不多,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女人就是看她横竖不顺眼。我看不过去,就接了孩子在我家住。”姑姑说。
对此,江红则认为她从来没有打过孩子。“我对她好是邻居们都看得见的,她小时候,我去打麻将,都让她坐到我腿上,洗澡、洗头有时候还是我帮她。她来了,哪怕我不吃饭,我都从外面买来给她吃。她说我打她,那把她叫过来,我们可以当面对质。”江红跟记者大倒苦水。
有些邻居也表示江红对孩子也不错,而且江红和孩子爸爸一直以来关系都不错。
父亲去世,阿姨坚决不让出房子
今年,张凯玲的父亲查出绝症。父亲走了之后,他的那套公有住房租赁合约上,张凯玲就成了承租方。
“孩子父亲走了,她就是不把房子还给孩子。我们去要,她就跟我们吵,跟我们闹,她说她跟了孩子父亲这么多年,必须得给她一点经济补偿。”姑姑说。
现在的张凯玲,还是挤在姑姑家。姑姑家也是一个单间,搭了一个阁楼,她跟表姐睡一起。她还在读书,每个月只能靠吃低保度日。现在她有时到餐厅里打打工,每个星期能赚50块钱。
“他们现在说我侵占人家财产,我能无缘无故地住着这个房子吗?孩子她爸以前就说过,房子要是不拆,就会一直给我住着,要是拆了,那拆迁款我和孩子就一人一半。现在他们要我走,那就给我钱补偿。”说着说着,江红的眼泪掉了下来。
哭了一会,江红拿出了她和前夫的离婚判决书。“前夫一直不肯跟我离婚,我也是前几年才办下来的,现在怪只怪我不懂法,没有去领个结婚证。”江红说。
[律师分析]
同居女友占着房子不合法
“江红和张凯玲父亲没有领取结婚证,是同居关系,江红的户口也不在这套房子里面。而且现在房子的承租人是张凯玲,江红也不享有居住权。从1994年开始,国家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他们这样,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她占着房子,是不合法的。”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的沈明律师表示。
(文中人物系化名)
见习记者 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