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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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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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建经适房廉租房抑制高房价
保障住房遭遇三大难题,专家:应对拒建保障住房的地方政府问责
  自5月份以来,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呈重新走热态势,北京、深圳、上海、温州等地房价大幅飙升,涨幅超过10%,一些城市甚至超过20%。自国家6月上旬批准重庆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重庆房价9天之内竟上涨7.6%!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12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称,目前房价水平远高于消费者期望。消费者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加快完善楼市调控,加强住房保障,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有关专家说,未来政府调控重点应转向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通过提升保障类住房供应比例,圆中低收入家庭“安居梦”。

  从“产业政策”向“公共政策”回归?

  最近,河北省政府要求各设区城市房产管理局统一更名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提升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职能。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说,我国“房改”始于1998年,最初是推行住房分类供应制度,即大部分中低收入者对应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者对应廉租房,只有高收入者才对应市场商品房。这是适合国情的选择,但后来出于扩大内需等考虑,用市场方法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取代了偏重住房保障的政策,结果2003年后房价大增,购房难成为百姓关注焦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说,商品房价格快速上涨,除市场需求增长外,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比例下降有关系。

  建设部有关调查显示,我国从1998年就提出建立廉租房制度,但到去年底全国仍有约20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

  目前地方政府提供的保障类住房远不能满足需要。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城镇低保人数每年稳定在2200万左右。而目前被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的只有30多万户。

  尹中立说,如果把从市场角度发展房地产的政策叫产业政策,而强调百姓住房保障的政策叫公共政策;那么“房改”十年后,我国的房地产发展战略应当从产业政策向公共政策“回归”。

  任兴洲认为,最近一年的楼市调控政策,事实上正转向“强调住房保障功能”,如“两个70%”的限量政策。但一些专家表示,从房价持续上涨来看,相关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同时,通过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来调节房价的调控策略,仍需填充新的内容。

  三大难题困扰保障类住房“放量”

  记者调查发现,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为主体的保障类住房建设,除了进入和退出机制需完善外,目前主要遇到三大问题:一是量小、配套差,二是资金来源不稳定,三是问责约束不力。

  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一些专家说,建设部曾公布未建立廉租房制度的城市名单,一些发达地区的城市也名列其中,这恐怕非“财力有限”之过,而完全是“发展观”有问题了。“既然定量要求各地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那么对一些至今拒建的地方政府为何不追究失职责任呢?”据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宋振远 王茜 孙玉波

  据《京华时报》报道 在昨天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透露,从土地违法案件的统计来看,大致可以分为非法批地、非法占地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三种。从涉及违法的用地面积来看,非法批地的案件占涉案面积的80%,主要是地方政府和涉及政府为违法主体的案件,以公民、个人或者企业违法占地的面积是20%。

  

  ■相关发布

  小产权房

  将通过立法解决

  昨天,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就目前普遍关注的小产权房问题作出回应。他表示,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将通过立法来解决。

  甘藏春在会上表示,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法律规定只有四种情况:一是农民的宅基地,二是农村公共设施的用地,三是农村兴办的村办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四是根据担保法,使用农村集体用地抵押权实现的时候可以允许。除此以外,都是现行法律不允许的。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国土资源部始终是重视的,现在正在不断地总结经验,在适当的时机再提交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立法来解决。

  80%违法用地主体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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