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封面江苏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扬州给困难户发肉贴
· 江苏防暑降温费提高 4个月最少520元
· 单位非法用工,快来举报!
· 一次性采血针 别人用后又给我女儿用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7 月 12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一次性采血针 别人用后又给我女儿用
  因为卫生服务站的医生违反规定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针给女儿采血,陆女士这3个月来一直处于恐惧、焦虑和不安之中。记者调查得知,目前当地卫生部门已经就此事依据法规对卫生所作出了处理。

  一次性采血针重复使用

  小丫(化名)去年6月份出生。今年4月11日,小丫的妈妈陆女士抱着9个多月大的孩子到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卫生所打防疫针,卫生所的医生让小丫接受血检。“当时我也没多想,交完费就带着孩子来到化验室,一个60多岁的化验员从一个搪瓷罐里拿出一只采血针,在孩子的右手无名指上戳了一下,然后把这采血针放在她操作台靠左边的桌面上。”陆女士回忆当时的情形,“当时桌面上已经有十来个已经用过的采血针,没有任何容器装,全部裸放在桌面上。采完血后化验员并没有丢弃我女儿用过的针头,而是用干棉花擦了一下,又用同样的针头给下一个孩子采血。”

  陆女士说:“当时我一看就蒙了。我立即反应出这个化验员使用的采血针是在重复使用,马上阻止她继续给下一个小孩采血,并质疑她的做法。可那个化验员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我说得对,下次注意,下次再给你的孩子用一次性的。”

  这算什么说法?愤怒的陆女士随即找来了卫生所副所长吴建华,要求其给出一个解释。经过一番争论,卫生所给陆女士写了一张字据:“因吸管损坏,导致小丫反复使用吸管。”签署人是卫生所的张章妹和吴建华。

  孩子被感染了怎么办

  事发后吴建华承诺陆女士会尽快给她一个满意的处理意见。“我等了两个星期,打了近十个电话,也没有什么处理意见。”

  “现在都是一个独生子女,我年纪也不小了,万一小丫出了什么事情,你让我们做母亲的怎么办?”陆女士表示,她的要求并不高,只要卫生所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给她赔礼道歉,带小丫到正规医院检查是否感染,如果小丫在2008年4月11日前出现了确因此事件造成的疾患,卫生所要负责。同时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以防危及其他孩子,就可以了。“不然我就要到法院起诉他们。”陆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请了律师。

  医院承认违反了规定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卫生所,正值疫苗接种时间,来打针的小孩有几十个。记者注意到,此时小孩采血、打针已经全部换上了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

  对于陆女士的指责,吴建华副所长承认确有此事,卫生所的化验员确实违反了规定。

  据了解,针对此事滨湖区卫生监督所已经对河埒街道卫生所做出了卫生行政处罚,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处5000元罚款。

  快报记者 金凝 陈超

  实习生 吴君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