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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说,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要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来自同年级或者同专业的大学生将成为这个小组的主力队员。
(7月3日《中国青年报》)
要认定一个大学生是不是家庭贫困,我们所熟悉的方式是:以学生自述为主,或由学生出示由当地政府开具的证明。但在实际情况中,一些所谓的“贫困生”生活并不贫困,国家的助学政策往往被人钻空子。很多学校为了严格对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出台了许多诸如“贫困生每月手机费不得超过30元”之类的规定,但这些规定不仅有侵犯学生权利之嫌,而且事实上也无法贯彻落实,所以最终往往落得骂声一片。
事实上,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并非一种可以附加各种条件的“恩赐”,而是一种应尽的责任。之前许多学校在贫困生资格审核上没能尽责,反而给资助附加了诸多令人难堪的条款,委实是本末倒置之举。哪些人日常生活中基本与贫困生的身份吻合?当然只有与其朝夕相处的同学最清楚。将审核权交给“准贫困生”的同学们,不仅能让资格审查变得更有效,而且充分体现了对学生的尊重。
对贫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复核,原本就无须惊动学校乃至相关的政府部门,大学生们自己完全可以做好。对于贫困生来说,进行资格审核的是身边的同学,而不是平时高高在上的学校和政府部门,这当然更容易让他们寻得心理平衡。对于那些主持审核的大学生来说,学校将权力赋予他们,无疑是一种充分的信任,更能让他们感受到学校与学生之间最质朴的权力平等。
学校管理者在教学乃至学生生活方面往往大权独揽,事无巨细都要伸手管一管。这样的心态,说好听一点是“家长情绪”在作怪,说难听一点是对于大学管理者对权力的畸形迷恋。但一所真正的大学,管理者是有胸怀释放手中的一些权力,将其交给学生本人的。所谓大学的“平等精神”,管理者的权力与学生的权利是否能够平等对话,正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冬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