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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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次假车祸骗走150万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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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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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次假车祸骗走150万理赔款
■车险诈骗南京每年损失4000万元■警方与保险协会联手打击骗保
  “车险骗赔已经成为不少修理厂牟取暴利的途径!”近年来,由于社会诚信体系的缺失,各类保险诈骗案件,特别是机动车辆保险诈骗案件呈数量增多、案值增大、手法多样化等趋势,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金融稳定。据不完全统计,南京市每年车险诈骗损失在4000万余元,并且每笔案值正逐步由几千元上升至数万元。

  为有效遏制保险诈骗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决定建立反保险诈骗联合工作机制。

  典型案例

  两团伙14人骗保150万

  地处南京城区偏僻地段的永乐路、永育路、大校场路,夜深人静时,行人稀少,然而这几条路近年来却成了一些骗保违法分子的“致富之路”,他们或开车撞树、或撞墙,或制造数车连撞事故……近日,警方循线追踪,历时8个月,终于揪出隐匿在大明路汽车街中靠专业“碰瓷”发家致富的14名涉嫌骗保嫌疑人。

  午夜·蹊跷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2006年5月6日午夜,风狂雨骤。此时,与南京大明路汽修街紧邻的大校场路,灯火昏暗。

  23时许,一辆闽A705XX凌志车,以时速80公里的加速度冲向前方50米处静止的苏AG38XX宝来车,急速的刹车声打破寂静的夜空,宝来车前后灯、保险杠散落一地,稀疏的行人赶快拿出手机报警……

  万幸,当人们在为两个车主毫发未伤而倍感宽慰时,无论是凌志车车主蔡渔还是宝来车车主庄铭,都在偷偷地发乐。偷着乐是有原因的,身为大明路汽车街上两家汽修厂老板的他们,合伙上演了这出“苦肉计”。凌志车是蔡渔数周前刚买的二手车,宝来车则是庄铭提供的被撞“道具”。事后,这出“交通事故”为两人先后从D与T两家保险公司获得18万元赔偿金。

  事实上,偷着乐的不仅有蔡渔和庄铭两位汽修老板,由于地处南京城区偏僻地段的永乐路、永育路、大校场路紧邻大明路汽车街,夜深人静时,汽车街中一些骗保违法分子便将目光瞄上了这几条路,这里俨然成了他们发财致富的路。

  追踪·专业化“碰瓷”露出幕后黑手

  2006年11月,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了T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的报案,称大明路义虎汽修厂老板丁锐与合伙人陈虎采取故意撞车伪造交通事故等方法,有诈骗保险理赔金嫌疑。

  为了获取更多的证据,办案民警把南京10余家保险公司负责人聚在一起,就机动车骗保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2006年7月15日,丁锐汽修厂的员工驾车追尾撞上了一辆本地牌号的轿车,最后导致两车连撞,其负事故全责要求保险理赔;当年8月20日,员工驾车导致四车连环相撞……两人多次车辆撞击痕迹与其他交通事故十分相似。丁锐在T保险公司投保的机动车从2006年2月以来先后出事故8起。同时,丁锐和陈虎两人名下的6辆机动车相互之间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时驾驶员相对固定。

  深挖·两团伙14人骗保150万

  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丁锐和陈虎虽然开了汽车修理厂,但修理厂设备简陋,不具备对事故车辆维修定损资质,经营状况不理想。经过数月的调查取证,2006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许,办案民警将正呆在家中的丁锐堵个正着。2007年1月20日,办案民警循线追踪,将潜逃外地刚刚回到江宁,在某桑拿浴室洗澡的陈虎抓获。

  在查阅了D、T两保险公司大量保险金赔付档案过程中,办案民警还意外发现了另一团伙蔡渔、庄铭等人涉嫌骗保的犯罪事实。

  2007年5月20日,犯罪嫌疑人庄铭、蔡渔落网。6月27日,伴随着蔡渔员工张龙被警方抓获, 丁锐蔡渔两骗保团伙系列案中14名涉嫌犯罪人员全部落网。

  警方事后发现,2005年底以来,庄铭蔡渔团伙采取故意撞车伪造交通事故,伪造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证明、开具虚假的修理发票、一车双保等方法,先后故意制造20多起车损事故,骗取保险金90多万元(丁锐团伙近20次车损事故,骗保60万元)。

  ■后记

  7月2日,记者见到了正羁押在南京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庄铭。案发时他已有半年没骗保,但为时已晚。用他自己的话说:“以前我烦不了,现在想想人不能光为了钱活着,走上歧途意识到悬崖的存在时,就来不及了。没耍点子的时候,开修理厂虽然苦了点,但日子总还好过。”想想自己尚在襁褓中的儿子,庄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行内人说

  骗保一次能赚几千元

  “中小交通事故,又是单方责任的,40%是骗保”

  “假造交通事故骗保实在太黑了,黑得让外人无法想象。”在汽修行业“混”了十几年的孟先生日前来到快报,表示要揭露假造交通事故的骗保黑幕。“我16岁就开始在这行混,如今钱赚了不少,打算洗手不干了,但终究是良心不安。”

  撞一次能赚几千元

  今年5月,一辆本田雅阁车主找到孟先生,希望能“免费上个漆”。孟先生先将可能受损的汽车部件换成旧的,当晚就开着这辆车撞上了一堵墙。“损失”如下:

  2个大灯 1600元

  中网 400元

  水箱+冷凝器 1700元

  保险杠 460元

  保险泡沫 300元

  叶子板 700元

  发动机盖 550元

  氟里昂 280元

  防冻液 150元

  材料管理费 以上所有费用的10%(以抵冲保险公司扣除的10%的费用)

  保险公司取证结束后,再给汽车换回原先的部件。最终,这辆车得到理赔约6200元,而给车全身上漆的成本不过600元,汽修厂净赚约5600元。

  据了解,不少车主想给车上漆、维修、更换零件等,但又不想买单。汽修厂炮制一次中等事故,就可以赚2000到5000多元,双方各取所需。如果理赔较多,还可以给车主提成,甚至为车主缴纳保险费。甚至有车主买一辆中高档进口车,每年让汽修厂撞上两次,两三万元就到手了。

  撞车也是技术活

  “撞车的技术含量很高。”孟先生曾多次亲自上阵。撞车一般选择在夜晚进行,并且要物色行人较少的偏僻路段,最好有驾驶员看不到的死角,如急转弯等处,以追求“事故”的真实性。撞车的力度和角度要控制得恰到好处,“撞得太轻,理赔少,太重车主不答应。”此外,要保证发动机位置不能动,大梁不能受损。其他的部件,“车主想换什么就撞什么。”

  汽修厂导演的撞车约80%为单方责任事故,目的是方便处理。撞车后先报警,由于事故不大,又没有人员伤亡以及造成交通拥堵,交警一般不到现场。第二天只要到交警队出一个事故证明,保险公司上门拍照取证后,就可以索赔。

  很多小厂以骗保为主业

  据了解,南京仅登记在册的汽修厂2000多家,未登记的更多。而一个三类小汽修厂一年的运营成本不低于40万元。“光靠修车根本支撑不下去。”孟先生告诉记者,很多小厂就以骗保为主业,他所在厂每个月都撞不少于30台车。

  “中小交通事故,又是单方责任的,至少有40%是骗保。”孟先生说,这还是个保守数字。此外,为了防止被识破,汽修厂之间经常相互“借”人撞车,“以免出现熟面孔”,汽车旧件也相互调剂。本田、别克、大众等系列的车型最受汽修厂欢迎,这些车换旧件方便,宝马、奔驰等高档车则很少。

  保险公司说

  骗赔源头在汽车修理厂

  “一辆2万~3万的二手车放在汽修厂,每年20万回报”

  “骗赔的情况五花八门!”某财险江苏分公司理赔部负责人李雷(化名)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一年就会有100余起明确是骗赔的案子,还有些骗赔成功的就更难统计了。而骗赔的案子中,绝大多数都和修理厂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采访过程中,他给记者查看了五花八门的修理厂骗保案资料,如将坏部件换进汽车,制造假事故现场索赔;或伪造假发票、假证明、假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骗赔;或在异地偏僻地点伪造出险,夸大事故事实等等。

  “很多修理厂就靠骗保赚钱!”李雷介绍,他曾经接触过一个案子,经过调查是车主与修理厂联合骗保,当事人后来也被公安机关抓起来了,据说车主就将一辆2万~3万买来的二手车放在修理厂,修理厂承诺每年给他20万回报。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不无担忧地说,最让他们担心的并不是修理厂,倒是人性的暗面。

  车主说

  不能做现场就不投保

  “每年不去保险公司投保,在汽车俱乐部投保”

  “不能做现场,投保不方便!”车主刘先生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自己每年不去保险公司投保,而是在汽车俱乐部投保。原因在于,每次保险公司去理赔,都要问很多出险问题,又要列出杂七杂八的免赔条款,非常繁琐。加上自身与保险公司的信息不对称,不如让深谙游戏规则的修理厂和保险公司去周旋,按照保险公司的理赔条款,做一些出险现场。

  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在定损时,价格都有一定的浮动空间。上下几百块钱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很多车主为了图省事,或是图点小便宜,就让修理厂做二次事故现场,如车身某处掉漆,修理厂就帮车主在别的部位也做上漆,多赚个几百块钱。

  骗保伎俩

  四类典型骗保伎俩

  [伪造事故认定书]2006年9月21日,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车险部接到一起出险报案。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书写的陈述,车主唐华(化名)驾驶苏AY06××在草场门行驶时,不慎碰到前面一货车尾部,造成车辆的前面盖子损伤,而对方货车则没有受到损坏。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通过调查比对发现,车主出具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书写陈述、事故认定书全是伪造的,而交管局某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也是伪造的。

  

  [故意制造车损]2007年3月14日,陈江(化名)驾驶苏MR42××号小客车行驶时,与路面一块石头发生事故,致小客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经交管部门现场勘察,作出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客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

  但保险公司在查勘过程中发现诸多问题,如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新旧痕迹明显不符、变速箱有明显被敲打致损坏的痕迹、碰撞痕迹与石头撞击应有痕迹不符等情况,最终拒赔。

  

  [低价购车用于骗保]“很多修理厂就靠骗保赚钱!”某保险公司理赔部人士介绍,他曾经接触过一个案子,经过调查是车主与修理厂联合骗保,车主自己从市场上购买了一辆2万~3万的二手车放在修理厂里,修理厂承诺每年给他20万的回报。

  

  [利用车主车辆骗保]很多车主把车放在修理厂,在不知不觉中就被修理厂用来骗保了。车主王先生介绍,他有一次因为出险,把车子放到修理厂修理,到他出差回来去取车发现,自己的车已经被修得面目全非。原来,修理厂把他的车子故意损坏后,再到保险公司骗保,以赚取保额。

  警方分析

  保险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对“保险诈骗罪”做出了详细界定,并明确规定,对于涉嫌 “骗保”的单位人员,最高能够处以20万以下的罚款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尽管如此,“骗保”案件还是屡禁不止,这其中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着“骗保”案件滋生?

  办案民警解释道,目前我国保险业制度不够完善,保险公司之间没有相互联网,致使一车多保、夸大车损的个案屡见不鲜。又因为 “骗保”案件界定复杂,加之“骗保”案件伪装、隐秘性强的特点,在可观的 “经济效益”驱使下,不少不法汽车维修商甘于铤而走险,这些都是车辆 “骗保”案件滋生的原因。

  “但是,在诸多原因中,最重要的因素则是车主的默然。”办案民警表示,在侦破两团伙系列性骗保案件中,民警发现,有的车主明明知情,却不向警方报案。车主的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该团伙作案得以越发猖獗,甚至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

  

  本版撰文 快报记者 田雪亭 张曦 常毅 通讯员 宁公宣 荆峥

  警方保险公司联手打击“骗保”

  7月3日上午,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江苏省保险协会举行了联合工作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重拳出击不法分子的保险诈骗行为。

  为遏制骗保骗赔势头的发展,警方联合保险协会,通过合作开展调研,发挥各自优势,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对策构建信息平台。在职能范围内,经侦部门协助和配合保险协会开发建设“江苏省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保险协会积极利用平台内的各类信息资料,为反保险诈骗提供帮助,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共享。保险协会接受案件线索后,及时利用信息平台对涉案机动车辆、人员的所有理赔信息进行进一步搜索梳理。认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经侦支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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