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日报》报道 曾凡旺是赣州市交通局副局长兼港航处处长,“凡旺”本以为凡事都可以旺,然而他因几年前在高速办的受贿行为终究没能逃过坐监的命运。6月29日,由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曾凡旺受贿案,经寻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曾凡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计人民币10万元。
曾凡旺于2001年6月至2004年7月,在任赣州市高速办主任、赣州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赣州市赣定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赣州市基本建设投资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6万元、美金1000元。
曾凡旺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嫖娼,被人笑为“资深老嫖”。赣州市纪委的有关通报透露,早在1998年5月,时任宁都县副县长的曾凡旺在赣州嫖娼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曾凡旺嫖娼后竟毫发无损,照样当官,原来是靠两个“义士”为其“两肋插刀”,陪同前去嫖娼的一名党员干部,不仅不向组织报告,反而为曾凡旺出资交纳罚款;另一个是负责处理此案的民警,他侵吞罚款后,压案不报遮盖了丑行。
随着曾凡旺多次嫖娼和受贿案情的暴露,多年前曾包庇曾凡旺的涉案民警受到留党察看1年、行政记大过处分,与曾凡旺同行的那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