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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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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者应与“利益联盟”绝缘
  ■热点纵论

  山西省忻州市纪委对河曲县政协开会发中华烟事件作出处理:对河曲县原政协主席王满仓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曲县委、政府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7月1日《中新社》)

  5月底河曲县政协召开七届一次会议,期间给部分参会人员发中华烟,花去会议费67500元。

  6月24日《法制日报》对此事进行报道,随后从河曲县委县政府到忻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都行动起来,反应可谓迅速及时,最后的处理也可谓果断有力,但此事留给人们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

  如果我是河曲县的老百姓,我一定要向有关方面询问:县政协开会发了中华烟,县人大开会是否也发了什么东西呢?县政协会议费从去年的17.3万元增加到今年的25万元,县人大能否主动公布一下今年会议费的明细呢?

  既然县政府能满足县政协增加会议费的要求,在会议经费问题上能单单亏待县人大么?同样的问题是,如果在县政府财政拨款的大力支持下,出席县人大会议的代表们吃住喝抽(烟)都达到了全国同级的最高水平,县人大会议还怎么对县政府进行监督呢?

  如果监督者也成了“利益联盟”的一部分(如许多地方修建超标准的豪华办公大楼,政府、人大、政协等几套班子谁也不会落下),他们将难以行使监督的职能,而很可能放弃职守,心照不宣地参与到集体分肥之中。

  这个时候,在代行监督权力的监督体系(如人大)之外,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包括舆论监督)的作用就应该充分发挥出来了。现在,我们就等着“县政协开会发烟”事件有更精彩的下文了。(潘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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