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本月13日李湘受邀到山西介休主持某楼盘开盘仪式,活动结束后,一些企业家聚集在酒店,等待李湘前来用餐。李湘觉得工作结束了,没必要再参与这样的社交。主办方跟她沟通,表示即便不吃饭,打个招呼,敬杯酒或饮料,再去机场也不迟。可李湘拎着行李执意要走。这时主办方很不满,不再安排车辆送她。据说还给酒店保安打电话,让他们禁止所有出租车在门口等停。李湘的化妆师见势不妙,还报了警。
■当事者说
李湘经纪人谭先生:
吃饭和陪酒是两码事
我们没必要和主办方再吃饭,因为当天9点开始做活动,10点多节目结束后,我们就要离开,因为要赶下午1点的飞机,回北京录节目。
那天全是经销商在喝酒,场面很乱。主办方觉得我们没给他们面子,就故意刁难我们,不让我们走,走不了就一定会上来,但是他们没想到李湘的脾气这么倔。
6位女星诉苦类似经历
周彦宏(歌手):
不陪吃饭,主办方玩“失踪”
今年5月,我们在江苏南通的一个小地方演出,当时演完都晚上了,主办方企业说要跟我们一起吃饭,我演出本身挺累的,而且我特别不愿意在晚上还应酬,所以就婉言谢绝了。结果他们第二天中午又提出这个要求,我们还是谢绝了,当时主办方就觉得我们不给他们面子,然后就开始难为我们。
那个地方离上海特远,等我们要走时,一个主办方的人都找不到,手机永远不接,而且互相推诿,我觉得挺恶劣的。好在我有很多江浙的朋友,他们就来接我,因为要赶回中央台录像,当天还下着大雨,简直给我急死了。就是因为没有吃那顿饭,所以就遇到这种事情。
柯以敏经纪人李响:
柯在厦门酒吧被强行加演
商业性质的演出经常有这问题。有的是因为中间人,还有的是主办方的问题。
我们在厦门的一个酒吧里演出,本来合约是演一场,结果到那儿之后,老板说要加演一场,费用还是一场的费用。这种做法无疑说明演艺圈没有一个良好的行业规范,合约就视同一张废纸。
没办法,我们只能和对方周旋,对方很不客气的态度,因为我们要保护艺人,最后相互妥协了一下,只好答应了,如果硬是不去演的话,那肯定也会有别的事情发生。艺人在这个时候就是弱者。
好像很多艺人都遇到过,比如潘美辰也发生过类似情况,就是逼她去做合约里没有约定的事,像喝酒、拍照。这种情况太普遍了,如果对方是善意的,我们都愿意配合,但有些私企的邀请,我们就不去了。
邵小珊(演员):
遇见的事比李湘可怕得多
我遇见的情况远比让李湘吃饭陪酒可怕得多!这些算什么!我如果不按照他们说的话去做,他们就整死我!这种情况持续好多年了,我身体到今年为止真的快扛不住了,精神压力也很大。比如我去和平东桥的一个网吧,他们就不给我放我爱看的电影,他们拿烟扔到我附近,吓唬我,或者拿打火机节奏性地敲桌子,心理暗示。我现在想出国,再不恢复我的身体就废了。至于更具体的我就不能再说了,我害怕,他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如果中国的观众、世界的观众还想看到可爱的李湘做节目的话,就不要让什么地头蛇去刺激她,你们愿意看到李湘跟邵小珊一样像神经病似的在镜头前吗?喜欢李湘就去爱护她,如果真恨你们就杀了她!
孙菲菲(演员):
有的主办方不只是想吃饭
我也遇到过。如果对方只是纯粹善意的吃饭,我觉得这个无所谓。但有的主办方不只是想跟你吃饭这么简单,酒席上会有一些别人在,专门要在喝酒时和你照相,我当然不太愿意,因为拍这种照片是很影响个人形象的。我在外面从来不喝酒,跟很熟悉的朋友是另外一说。
汤灿(歌手)经纪人:
不吃饭,主办方就不高兴
我们没碰过这么严重的事,但也有不去吃饭,主办方不高兴的时候。艺人是去唱歌不是去吃饭陪酒的,所以演出完就OK了。
如果我们当时不累,而且也没有通告要赶就会出席,但一般汤灿演完都是晚上10点多,卸完妆就更晚了,很难休息好,所以一般都会推掉。希望大家体谅艺人吧,他们也很不容易。
曹颖(主持人):
也碰见过,但处理得比较好
我们一般在接活动之前跟主办方说好,除了主持节目,之外的活动,我们一概不参加,而且会在合约里写得很清楚,主办方会很知趣的。我不知道他们那边问题出在哪儿,我也碰到过这种事,但我们都处理得比较好。有时候,我们会参加一些聚会,但面积很小,也都是圈里的朋友。
6位女星声援李湘说不
汤加丽(舞蹈演员):
凭什么要给你面子!
这是不正当的要求,人家是帮你去主持,又不是陪你去吃饭!是两回事!所以这些在前期都是应该谈在合同里的,仅仅因为拒绝就那样我觉得太不绅士了,可能中国人的观念觉得这是不给面子,但是这是两回事,我跟你非亲非故的,为什么要给你面子呢?!换成我也会这么做的,我也扭头就走,因为我跟你只是合作关系,我没有义务陪你喝酒吃饭!什么都是换位思考,不要总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想问题。我还好吧,没怎么遇见过。首要就是在活动之前我跟对方谈得清清楚楚,不给对方这样一个机会,我不认识你,凭什么陪你吃饭?艺人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尤其是女艺人。
陶虹(演员):
理解李湘,我出门“躲事”
说实在的我没遇见过这种事情,可能跟她职业不太一样吧。我觉得人在异地总归是心里有点没底的,站在女孩子的角度来讲,我也挺理解李湘的,因为你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啊?如果之前没有商量好的话,出什么事怎么办?有人出去经常想躲事儿,我就是这样。就跟有影迷突然在街上看见哪个明星了,有时候太热情了吧,反而把那个明星给吓着了,其实倒不一定说谁对谁有恶意。
叶蓓(歌手):
干吗要威胁人啊!
这种当然不合理啦!这还用说吗!让你去跟不认识的人吃饭,你当然有权利拒绝啦!我觉得吃不吃饭自己可以选择吧!这个跟工作没关系呀,愿意去就去,不愿意去就不去,干吗要威胁人啊!要是我,问清楚情况才会决定去还是不去。
何静(歌手):
如果让我陪酒,那就打架
当然遇到过要求吃饭的,反正我一般就是看邀请人,如果那个中间人很为难的话,我就去一趟。其实作为演员本身来说,愿意去就去,不愿意就不去,完全是她自己的权利。我觉得应该把这些事情在演出之前就说清楚,要不然就不接。
我觉得他们主办方有问题,既然人家都付出自己的劳动了,你何必好事不做到底?我绝对不在饭桌上喝酒,打架就打架,无所谓。
赵琳经纪人邓力舟:
没有强制吃饭的道理
吃饭这种活动都是自愿的,不能说我有事,你还非得让我跟那人吃饭或者怎么样。而且这种事事先得说好,答应了就可以。去是因为商业活动,最重要的核心我完成好了,那大家皆大欢喜,如果商业活动没主持好,那可以找经纪公司或者艺人这边说理来,毕竟合同上没有签要跟谁吃饭是吧?比如跟好朋友,比如公司老总说跟当地企业家挺熟的,那吃饭也可以。
姚笛(新《红楼梦》宝钗):
李湘是自我保护
李湘没有错,这是正常的自我保护,拒绝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事情。其实吃饭可以,就是看本人愿不愿意。我倒是没遇见过类似的事情。
11位女星支招陪酒
明星们除了大谈自己的陪酒遭遇、声援李湘外,李慧珍、陈红等11位女星还纷纷对“陪吃陪喝”支招。
李慧珍(歌手):
看不同的情况安排
每个主办方想法都不一样,有些和主办方关系特好的,那去就去了。但是这种性质的陪酒和大家想象中的陪酒根本是两码事,大家把这个想得太肮脏了,你说如果涉及到像陪酒小姐一样陪,那是不可能的。
陈红(歌手):
我经常会不吃饭,也会吃饭
我觉得这件事可能对,也可能不对。但是请李湘吃饭也不太正常吧?我不懂,我也不太知道,呵呵。因为我经常会不吃饭,也会吃饭,要根据每个人当时的情况、状况、内容来决定一件事,不能断言地说这个饭应该吃或者应该不吃。但是告诉当地出租车司机拒载可能就不太好了。因为吃不吃饭都是每个人自由的选择。正常的礼仪如果有可能去做还是可以去做,但是没有必要变成现在这种极端的结果。
据《青年周末》
6月13日,李湘受邀到山西介休主持某楼盘开盘仪式,活动结束后,李湘拒绝陪酒引主办方不满。为此,记者采访了24位娱乐圈的当红女明星,本想让她们对此事发表一下看法,没想到女明星们纷纷大谈自己曾经遭遇的“潜规则”,比如周彦宏演出经常被“黑”,如果没去“应酬”就遭殃;柯以敏在厦门酒吧曾被强行加演;邵小珊说自己遇见的“人身威胁”比李湘可怕得多;孙菲菲厌恶和不相识的主办方照相;还有汤灿和曹颖,经常有主办方不高兴的时候……
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