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全部上缴的前车之鉴,但德豪润达第二大股东珠海通产有限公司却不引之为后事之师,在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内买卖所持德豪润达股票,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
深交所最新披露的中小企业板诚信资料显示,珠海通产于6月22日、25日两次在二级市场买入德豪润达股票,前一次买入30.4万股,成交价格6.7元,后一次买入25.6万股,成交价格6.05元。
然而根据德豪润达今年2月26日公告,在2006年12月2日至2007年2月15日收盘期间,珠海通产出售公司股份188.26万股。
快报见习记者 林诗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