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报道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征求意见稿,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拟规定,国内所有商品包装成本不应超过商品出厂价的15%;保健品、化妆品、饮料酒、糕点、茶叶等5类商品的包装不得超过3层。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定义,过度包装是指超出保护商品、方便运输、介绍或说明商品的功能要求,即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对过度包装的“重灾区”,该征求意见稿也有详细说明:保健品、化妆品、部分食品、糕点(不包括月饼)、茶叶的包装不能超过3层,粮谷的包装不能超过两层。商品包装成本不应超过商品出厂价的15%。记者还获悉,如商品销售包装中有附加商品,包括开瓶器、产品说明书等所占体积,将被视为包装空隙。这条规定将有效限制商家通过搭售其他商品的方式强迫消费者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