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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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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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 法院强抛老赖股票
  一名老赖被调查发现本人没钱,妻子没钱,公司没钱……一笔欠款执行案拖了四年没有进展,却因为老赖持有的职工股迎来了上市流通的日子而柳暗花明。在上市流通那天,执行法官在证券公司将这些股票抛售,让一起拖了几年的执行案件顺利解决。

  帮人贷款却遭遇老赖

  事情源于5年前的那次借钱。2002年3月,朗驰公司与江苏某服装设计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服装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朗驰公司代理服装公司出口货物。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服装公司资金困难,朗驰公司为其贷款64万余元。

  服装公司此后陆续还了32万多元,还有一半的钱过了几个月都没有归还。

  俞某是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朗驰公司于是把服装公司和俞某一起告上了南京白下区法院。2003年1月,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确定服装公司在接下来几个月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把共计30多万元的欠款付清,俞某对这笔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可是这份调解协议仍然没有得到任何的履行,每次找到俞某,他都是双手一摊:没钱!

  欠钱后就与妻子“离婚”

  不得已,朗驰公司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服装公司已经人去楼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只好将注意力放在俞某身上。谁知这一调查却发现了新情况。原来,早在2002年12月底,俞某就与妻子协议离婚,将家中全部财产给了妻子孔某,他自己早已“穷”得无钱可执。

  朗驰公司指出,这是典型的利用“离婚”来转移财产逃避执行,于是在2004年一纸诉状将孔某告上了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欠款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法院判决孔某对服装公司和俞某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可是当法官来到孔某住处时,发现她与身患重病的儿子一起居住,而且这是他们的惟一住所,再调查孔某的银行账户,也没有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了僵局。

  抛售股票执结案件

  这一晃就是三年,可是执行法官暗中并没有放弃对这起案件的追踪。今年6月,法院得到了一条重大线索:俞某持有1.9万多股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职工股,而上市公司“江苏开元”今年6月8日发布公告称:今年6月15日,663.64万职工股上市流通。再进行调查发现,俞某的这1.9万多股就是在6月15日这天将变成可流通的股票。法官用计算器一按:“江苏开元”6月13日的收盘价是22.41元,将俞某的股票变卖后至少能得到40多万元。而俞某在白下区法院里有两个欠款官司,除了欠朗驰公司30多万元,还欠另一个公司十来万,这一抛售差不多正好把两笔陈年老账给结了!

  6月14日,执行法官赶往证券公司,对相关人员示明来意,约定在次日早晨执行。6月15日股市开盘时,在法官的注视下,俞某的全部“江苏开元”被立即抛售,获利40多万元。两起拖了几年的案件终于得到了执行。

  通讯员 白执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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