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2日,李某的朋友找到他说,贩瓜缺本钱,要求他出1万元,合伙卖西瓜。李某爽快地答应下来。第一趟西瓜生意做完,朋友不仅将1万元本钱还他,还分给他600元利润。李某心想这才几天工夫,钱来得真快,于是要求再出1万元钱合伙做生意。做第二趟生意时,朋友让他押第一辆瓜车先回宁,朋友跟第二辆瓜车随后。但卖完瓜后,朋友说做亏了,只还给他7800元。
令李某没想到的是,几天后当地瓜农找上门说他们欠14000元瓜钱,并出示了李某朋友的欠条,而此时朋友却不知去向。瓜农谎称还有一车瓜让他去运回来,不知内情的李某跟瓜农去了山东,哪知到了当地,瓜农却将他关了3天,还逼迫他写了5000元的欠条。李某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气得实在不行,昨天上午打进快报法律咨询热线,寻求帮助。
南京金恒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保强律师说,朋友合伙做生意,应该亲兄弟明算账,事先应订个合同,约定权利义务。本案中李某如果是与朋友合伙做生意,应当风险共担、利润共享。李某出的本钱多,他可以多享利润,对外的债务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借钱给朋友做生意,李某则只享有债权和利息,赚多赚少与其无关。对朋友的债务,也可不担任何责任。他被关3天,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追究行为人的非法拘禁责任。至于他在瓜农协迫下书写的欠条,应不起法律效力。
快报记者 宗一多
今日在线:
张志华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
时间:9:3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