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见习记者 李梦雅 记者 宗一多)法庭上,陈强生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他没有想到自己会因为“顺手”拿了一张银行卡就被检察院起诉,很可能将面临牢狱之灾。
21岁的陈强生中专毕业后应聘到一家服装店做销售员。可是在同一个工作岗位上呆久了,他就觉得没有多大意思了,于是向老板提出辞职。
今年4月15日,他到店里办理离职手续,等手续都办好了一看,店里的人都出去了。“反正我有钥匙,而且就要走了,不如就乘机捞一把吧!”陈强生马上用自己以前配的钥匙将收银机下的抽屉熟练地打开了。找到了店里另外一个店员的银行卡,他马上锁好了抽屉,一溜烟地跑掉了。
随后,陈强生到另一个区的工商银行的ATM机上,取出了人民币3900元,并于次日在一超市里使用该银行卡刷卡消费人民币123块钱。秦淮检方认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