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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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男拳脚威胁:拿48万元分手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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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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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处半年来游手好闲,女友忍无可忍提出分手
已婚男拳脚威胁:拿48万元分手费来
  男友是有妇之夫,跟自己相处了半年多始终没有离婚,白下区31岁的单身姑娘陈芳忍无可忍,终于向男友张强提出分手。不料,男友不仅拳脚相向,出言威胁,还提出要陈芳“给48万元分手费”。

  认识不久就很暧昧

  “刚认识他的时候,觉得他人不错,也挺能说的。”陈芳说,她跟张强是一年前经朋友介绍认识的。同时陈芳也知道张强已婚,还有一个17岁的儿子。半年后,两人再次在朋友聚会时碰面。在饭桌上,陈芳向朋友问了一句,“张强最近好不好?”这话被张强听到了,吃饭时,张强的眼睛不停地往这边看。

  第二天,张强开始约陈芳出来,并告诉陈芳,自己夫妻感情不好,两人便开始交往。而认识张强的朋友则偷偷劝陈芳说,这人不可靠,尤其不要借钱给他。后来陈芳才渐渐知道,张强是个没正当职业的“活闹鬼”。而让陈芳觉得别扭的是,两人在一起刚吃过几次饭,张强就暧昧起来,“开始是摸我的手,没几天就提出要开房。”

  借口离婚8000元有去无回

  “我是个姑娘,不能老这样耗下去。”2006年底,陈芳向张强提出要结婚。而张强的回答是,离婚可以,但老婆要8000元,自己没钱,让陈芳借给他。陈芳相信了他的话,向家人和朋友借了8000元。“那天,他拿着钱回家,但半个小时后就回来告诉我,老婆不肯离,他也没办法。”

  这边,张强让她不要着急,他会慢慢磨。张强向妻子提出离婚后,陈芳在江东门租了房子,两人开始同居。后来,两人又搬到陈芳的家里住。但令陈芳反感的是,张强一直都不出去工作,整天游手好闲,除了吃就是睡,要么就去打麻将,输了钱就向陈芳要。两人自此争吵不断。至今,婚没离成,那8000元张强也没还给陈芳。

  索要48万元分手费

  几次吵架后,张强提出,让陈芳投资给他做生意。两人在集庆门租了一间门面,开始做麻辣涮小吃。但两人还是经常吵架,“我常看见他在隔壁店吃喝,需要用钱时,就向我要,我若不给他就软磨硬泡。”陈芳认为,不好好打理自己的店,怎么可能赚钱,两人的争吵逐渐升级,有时候张强还动上了手。不到一个月,店就关门了,还亏了5000元。

  陈芳终于决定分手。这个决定让张强大为恼怒,“他说,我为你都提出离婚了,你居然对不起我。”几天前,在一次争吵后,张强把陈芳的家砸了一通,上前阻止的陈芳也被扇了一记耳光。最终陈芳不得不报警求助。

  “这几天,他还一直打电话恐吓我,要我给他48万元分手费,赔偿他的损失。并且如果我再上告,就让我破相。”几天来,陈芳战战兢兢,惟恐张强找上门来。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快报记者 常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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