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
高考招生废除“文革”中实行的推荐入学的办法,恢复统一考试制度,当年报考人数约570万人,录取约27万人。
1985年
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可以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自费生,招生制度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并存的“双轨制”。
1990年
高考第一次全面推行标准化考试,用科学的方法将考试的误差进行最大限度的控制,使考试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1994年
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消除了国家计划招生和调节招生的录取分数差距;高校学费开始增加。
1999年
开始推行“3+X”考试方案;高校开始大规模扩大招生数量;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逐渐收费。
2001年
取消对高考考生在年龄和婚姻状况上“不超过25岁”和“未婚”的限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第一次全面实现网上录取。
2003年
北大、清华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自主招生权;允许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自主招生;因天气炎热,高考考期提前1个月,安排在每年6月的7日、8日、9日。
2004年
除已实行自主命题的北京、上海外,经教育部授权,广东等11个省份实行高考自主命题。
2007年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