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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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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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鞋司机”脚下打滑撞翻摩托
  快报讯(通讯员 骆涛 亮齐 记者 田雪亭)因图省事,粗心的驾驶员穿拖鞋开车,遇到紧急情况,想踩刹车时脚下打滑,最终,车子失控撞翻了一辆摩托车。

  近日,市民徐某穿着拖鞋驾驶一辆中型普通客车,沿龙山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114号附近时,碰上了程某正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由西向东逆向驶来。徐某发现情况后,赶紧制动避让,哪料因为脚上穿的是拖鞋,怎么都踩不住刹车,结果等车停下时,车头已经将程某驾驶的摩托车撞倒,事故中程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后,交管部门认定程某驾车逆向行驶,承担主要责任;而徐某因穿拖鞋驾车,承担次要责任。处理此事的民警告诉记者,如果徐某当时不是穿拖鞋,遇到情况就可以稳健地采取制动措施,这起事故完全能避免。

  交管部门表示,夏季到来,一些男驾驶员为图省事、凉快,一些女驾驶员为图新潮、漂亮,喜欢穿拖鞋驾驶机动车辆,非常容易出现操作失误,导致追尾、撞车、撞人等交通事故。对于穿着拖鞋驾车的市民,执勤交警将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给予车主20~200元罚款,同时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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