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5版:基金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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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道上轨处有压力
· 谁制造了暴跌?
· 股价诱人 基金争相打开申购
· 控制“老鼠仓”行为有望提速
· 日前获批近期发行
· 更换基金品种的几大前提(一)
· 先控风险再求收益
· 透视国内债券型基金家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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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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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老鼠仓”行为有望提速
  昨天,上海律师协会证券与期货研究委员会专门召开了“证券市场老鼠仓引发的法律责任”研讨会,宋一欣律师指出,今年以来,从证监会对上投摩根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等相继作出调查或处罚,又发布了《上市公司董监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这都表明了对于内幕交易的法律规制有望提上议事日程。据了解,由权威部门制订的《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和《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两份草案文件已经转呈至最高人民法院,也让人们确信相应的司法解释的出台也为期不远。届时通过加大对“老鼠仓”等内幕交易行为的惩罚力度,特别是强化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从而提高基金经理乃至基金公司违规违法的成本,让基金公司自揭家丑有内生动力,让基金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发挥切实效用。

  快报记者 肖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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