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最近推出了针对所谓“高危人群”的“两查一管”制度,而划分是否为“高危人群”的标准则是有无前科。不少外地居住者对此举表示不满,认为没有给人改正自新机会,有失公允;当地则表示是不得已为之。
指导
驱赶要注意“工作艺术”
温州驱赶“有前科暂住者”
事件
81万生活在温州的外来人口,无形中被人为分在两个世界。这里没有地域、口音或身份的歧视或差别,被区别对待的理由:是否有前科。有前科的人,被记录在当地公安系统的“高危人员”名单中,同样,在这里不会有人去讨论某人犯罪的原因或背景,也不管他们是否已经改过自新。
“这已经不再是挤压犯罪空间。失去了工作住房,注销了暂住证,无法安身立命,可能会带来其他无法预料的问题。”杨勇与一名顾客打了一架,后来双双去了双屿镇派出所做笔录,今年1月7日,房东林女士拿他的暂住证去办转接手续,结果被发现有上述前科。“当时警察也没说什么,但到了三四月份,有协警来家里对我说,我家住了个坏人,不要让他住。”林女士回忆道。
今年4月份起,名单上的人,或被劝离,或被驱赶出了温州,而经过抗争留下的人,则生活在警方管控的阴影之下。记者调查鹿城区仰义乡派出所辖区内近百名“有前科暂住者”,除部分人员有担保或者在注销暂住证后依然留住,调查结果显示,近七成人已经离开。
李实是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下辖某派出所的一名警察,他透露,鹿城区公安分局举动源于该区目前正实行的针对“高危人群”的“两查一管”制度。温州市公安系统一内部人士介绍,鹿城公安分局做出的驱赶“有前科暂住者”的举措,一方面是出于“两查一管”制度,另一方面则与去年鹿城区发生的两起治安事件有关。一个案件是发生在温州街头的一起枪击案,十多人在望江路一码头持枪对射,11名疑犯被收押,缴获仿“六四”式手枪3支;另一个未被媒体披露的事实是,包括一名温州市人大副主任在内的6名市人大官员,在温州市区内被抢或被窃。
曾在北京做过十几年生意的商人陈捷文,今年3月在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和朋友合伙开办了一间五金厂。工厂规模不算大,可陈捷文寄予了不少期望。不过,之后遭遇的一件事情,让他动摇了继续在温州投资办厂的决心。
根据陈捷文的讲述,4月中旬,仰义乡派出所的一名协警找到他,通知说:“犯过案的人不让在这边住。”协警的话让陈捷文莫名其妙,于是他前往仰义乡派出所,这才知道,就在他租房办暂住证的过程中,警方发现了他有过前科的记录———还是在北京的时候,因为经济纠纷,陈捷文曾被羁押。
有前科就须搬离仰义,警方的通知让陈捷文既疑惑又愤慨:“厂子投资了,房子租了,老婆孩子也过来了,你让搬我就搬啊?”他让值班警察出示相关法律条文,警察说这是“本地规定”。警察又要陈捷文的房东担保,房东认为这件事没有道理而拒绝。这个时候,按照陈捷文的说法,警察曾表示,你不走的话我们给你搬了。
后来,警察虽然没有上门来强搬,但还是几次通知陈捷文,要他搬家。“搬去哪里不管,只要不呆在仰义。”他们说。陈捷文于是跟警察大吵:“你要拿出法律条文放在我面前,没有法律条文是不可能搬的。”交涉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件令陈捷文更加无法接受的事:一次,一个协警来工厂找陈捷文,陈捷文不在,协警就当着工人的面说陈捷文“是犯人”,“不让在这儿住了”。“我是这个厂的老板,还当不当了?”陈捷文很是愤怒,“这是不尊重我的人格。”5月16日,警察再次电话通知陈捷文到仰义乡派出所,但陈捷文依然姿态强硬:“不让我住你没有法律依据,不行你把我抓起来。”最后,他作为“可疑人员”进行登记,交了照片,报了身份证号码与手机号码,签了字,“保证随传随到”,这才得以在原来租的房子里继续住下去。
温州市外来人口动态管理系统出示的前科比对结果名单,名单上的人大多已被劝离。曹小燕 摄
有前科暂住者上了“黑”名单
调查
就在陈捷文被要求搬离的那段时间,仰义乡前京村一个月租400元的出租房里,32岁的杨勇也正面临着同样的麻烦。
18岁那年,杨勇离开了老家江西上饶,到温州闯荡。接下来的十多年,除了短期到工厂做工外,他主要靠在夜市摆小摊卖首饰、化妆品为生,通过努力,他的母亲、妻儿也被他接到了温州,共享天伦之乐。
杨勇一家的所有开支,几乎全来自杨勇的摆摊收入,日子过得拮据又辛苦。去年5月份,在与仰义乡相邻的双屿镇摆地摊时,因讨价还价问题,杨勇与一名顾客打了一架,后来双双去了双屿镇派出所做笔录,按了手印,各被罚款500元。事情过后,杨勇很快就忘掉了这回事,却没想到,他以后会因此成为警方心目中的“坏人”。
杨勇曾在双屿镇办过一张暂住证。到仰义后,今年1月7日,房东林女士拿他的暂住证去办转接手续,结果被发现有上述前科。“当时警察也没说什么,但到了三四月份,有协警来家里对我说,我家住了个坏人,不要让他住,也不要让他在前京、后京一带住。”林女士回忆道。
林女士说:“真正犯罪的人,他干吗要起早贪黑,每天出去摆地摊,三更半夜才回来,是坏人的话,就不至于这么辛苦。”对杨勇一向印象很好、认为他老实本分的林女士没有理会协警的话,“我就说杨勇房租都交了,我拿什么退给他?”她安慰杨勇:你就住在这里,没有事的,就不要搬。
协警前后多次来找杨勇。“他们让我搬走,说不管小孩在不在这边读书,反正你不要住这边。”5月25日,杨勇回忆说。杨勇曾就此事打电话给当地一档叫“温州零距离”的电视节目。“我就想问一下有没有道理,”他说,但节目组的人并没有来。后来,他和房东一起去派出所,经过一番理论后,由于房东同意为其担保,警察最终同意他可以继续租住林女士的房子。警察对杨勇说,你签个字,派出所如果有什么事,让你来你就过来,你答应这个要求,就可以住在这里。
杨勇记忆所及,协警和民警通知他离开时手里曾拿着一份名单,说电脑里显示他以前犯过事。但杨勇们不知道的是,作为“有前科暂住者”,他们都上了一份这样的名单。
所谓“有前科暂住者”,是指那些已办理暂住证并有案底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记者获得的一份温州公安系统内部文件表明,它以“涉盗抢骗三类刑嫌对象、涉黑涉恶十类案件对象、涉黄赌毒对象、曾被行政拘留等以上关押过的其他案件对象为重点”。
根据公开资料,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开发了《外来人口动态跟踪管理系统》,系统与鹿城违法犯罪信息库“有机关联,并对出租房基础信息实行24小时实时比对,一旦有前科劣迹的对象入住鹿城的出租房,系统就会自动报警,并在电脑屏幕上出现前科劣迹记录”。在该系统内进行“前科比对结果预警”搜寻,就出现了杨勇所说的“名单”。
记者拿到了数份鹿城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的这种外来人口前科比对结果名单,它们出自仰义、绣山、五马、南郊等4个派出所,在这些名单中,共比对出有前科暂住者270多人,每人的比对时间、暂住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地、社区和暂住地址等信息都记录得非常详尽。陈捷文、杨勇等人都在这份名单之上。
不仅仅是温州,类似的驱赶事件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曾多次发生。2007年4月1日,俄罗斯禁止外国人在露天市场从事零售经营的法律正式生效,此前,等待甩货的当地华商守着赖以生存的“集装箱市场”摊位,上面堆满了等待低价处理的日杂货物,他们被迫从俄罗斯撤出。
李实是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下辖某派出所的一名警察,他向记者透露,鹿城区公安分局的上述举动,源于该区目前正实行的针对“高危人群”的“两查一管”制度。根据公开资料,“两查”是指检查落脚点的人和落脚点的物,通过指纹、身份和物品比对,搜集相关信息和证据,打击犯罪;“一管”就是管理有前科劣迹对象,目的在于“挤压犯罪空间”。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江晖在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4月号中一篇文章的撰述,鹿城区现有常住人口65万,登记在册外来人口77万,在违法犯罪成员中,外来人口所占比例高达80%,在押在拘人员60%有前科劣迹。“这说明外来人口是公安机关管控的重点,有前科劣迹人员是公安机关管控的重中之重。”他在文章中称。
记者获得的一份温州公安系统内部文件上这样写着:“对高危人群经两查一管后,先是打击,打击不了的驱赶……真的打击、驱赶不了的管控”,“管控必须报派出所所长同意”。“挤压犯罪空间,最好就是赶出自己的辖区,”李实这样向记者解释,“通过暂住证,把名字和身份证一对,原来有案底的,打过架,有过小偷小摸行为的,打印出一份名单来,全部赶走。”在温州公安系统的这份文件中,“驱赶”二字后面专门有文字标注:“通过房东、业主劝离驱赶,驱赶要注意工作艺术。”“什么是‘工作艺术’?”李实向记者透露,也就是指,在驱赶时一般不直接向对方说要他走,而是通过房东和工厂老板去完成。“房东一般不会多惹事,被通知后会配合;工厂老板一方面对有前科的工人犯怵,另一方面又担心派出所施加压力。”李实说道。
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注意工作艺术”的驱赶行为往往会走样,比如出现将外来务工人员在各辖区间踢来踢去的局面。记者找到的多名外来人员证实,协警或民警在通知其本人离开时,会要求“只要搬出自己的辖区就行”。
不愿惹麻烦的人,面对这种驱赶,只有选择离开。今年5月中旬,一周时间内,记者曾调查鹿城区仰义乡派出所辖区内近百名“有前科暂住者”,除部分人员有担保或者在注销暂住证后依然留住,调查结果显示,近七成人已经离开。
这些离开了的“有前科暂住者”,有保安、技术工人,有工厂的中层干部,他们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能够和他们再取得联系的信息。
原因
6名市人大官员先后被抢被窃
鹿城区公安分局所辖的鹿城区是温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根据公开资料,全区共管辖着12个街道、9个乡镇,总面积29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6万、流动人口81万,现有警力1048名。
温州市公安系统一内部人士向记者介绍,鹿城区公安分局做出的驱赶“有前科暂住者”的举措,一方面是出于“两查一管”制度,另一方面则与去年鹿城区发生的两起治安事件有关。
一个案件是发生在温州街头的一起枪击案,根据当地媒体报道,去年9月4日中午,十多人在温州望江路一码头持枪对射,其中两人中弹受伤。另一个未被媒体披露的事实是,去年10月27日,温州市召开第40届人大法治委员会第18次全体会议,在听取温州市公安局、检察院、市中院对该年度1~9月份全市打击处理“四枪四抢”案件情况汇报时,有委员表示异议,认为温州的治安形势不容乐观。这名委员当时举出的例子是,在同一时间段内,包括一名温州市人大副主任在内的6名市人大官员,在温州市区内被抢或被窃,这令有关部门相当尴尬。
5月18日,记者曾以“有前科暂住者”身份致电鹿城区内多个派出所询问不许居住的理由,仰义乡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接到电话后称,派出所根据分局的规定,有前科人员重点管理,在得知是房东接到协警通知不让出租后,对方称,“房东不让你住没有办法,你就只好走了”。五马派出所值班人员在电话里表示:“我们也没有办法,上头有规定。”知情者李实向记者介绍,在这一规定的操作过程中,各派出所并未同步执行,操作的程度有所不同。当地警察私下里对这一规定也有分歧与异议。“办了暂住证的,大部分其实已经改过自新,不然谁会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呆着?这种人以前犯事多是一时冲动。”警察李实认为,有犯罪意图的人,大多准备随时“跑路”,不会办理暂住证。“我觉得这种方法不是在治病救人。”他对此忧心忡忡。
“要想继续呆在这里,除非把暂住证注销。”李实说,注销暂住证后,“外来人口动态跟踪管理系统”内就不再有记录,也就不会有协警或民警前来通知。“但很显然,这会带来一些未知的安全隐患。”李实说,很多“有前科暂住者”为了避免被驱赶,就采取了这个“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这已经不再是挤压犯罪空间。失去了工作住房,注销了暂住证,无法安身立命,可能会带来其他无法预料的问题。”(文中为化名)据《南都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