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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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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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债他伪造法院调解书
  快报讯(通讯员 浦文 知秋 记者 宗一多)南京浦口一对夫妇在为离婚打官司时,约定他们在离婚后共同拥有房产。但男方在无力偿还巨额债务后,就打起了房子的主意:他伪造法院调解书,并为债主办理了过户。日前,他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浦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这一切要从张兴华的离婚案说起,2002年4月,时年49岁的张兴华因与妻子感情破裂。4月30日,在法院的调解下两人离婚,双方约定,这套位于王庄的共有房产留给儿子, 不予分割。

  2003年1月,张兴华想做笔生意,于是向朋友欧某借款40万元。“借这么多钱,你得拿些东西做抵押啊。”见欧某不放心,张兴华于是以房屋做抵押。

  但张心里清楚,办理不动产的抵押手续很严格,要想把谎言扯圆,他还需要一些有效证明。

  经过一番思索,他将眼光盯在了法院民事调解书上,“这么权威的东西,谁会怀疑?”于是,他偷偷将这份民事调解书上第4条“各人衣物归各人所有”,改成“珠江镇王庄房屋一套归张兴华所有”。

  2003年1月8日,他带着这份伪造的法院民事调解书及其他手续,在当地房产交易中心顺利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将与前妻共有的房产抵押给了欧某。然而,在生意场上,头脑精明的张兴华却没有赚到钱,就连前期的投资,他也无法收回。

  2004年4月,已经早过了还款日期,此时的张兴华面对无法偿还的到期巨额债务,故伎重施,再次持伪造的民事调解书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将共有房产过户给了欧某。案发后,张兴华于2005年3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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