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6月3日网易上“教育部在全国推广中小学校园集体舞”这条新闻的核心提示:“2007年9月1日起,全国所有中小学生每天都必须要跳校园集体舞,其中男女生手拉手共跳的华尔兹将成为高中生的指定舞蹈。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说,让中小学生跳集体舞,可以培养学生审美情趣,同样也可以锻炼身体。”
既是“推广”又何必“必须”,既为“指定”又谈何“审美”。新闻本身还没看,以上提示中的关键词就让我眼睛发花。本来是一条新闻,怎么读来却像一个权力告示。到底是国家教育部,张口就是“全国”,闭口就是“必须”。很难想象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教育部会有这么大的权力,或者会有这么大的权力范围。新闻出版总署的新署长上任伊始有过一句很精彩的表白:多动用智慧,少动用权力。在我看来,这条新闻的内容,动用最多的就是权力,连跳舞都没放过。
教育部有必要在全国中小学推广校园集体舞吗?我们经历过一个国家只唱几首歌、只跳一支舞的时代,那个时代是权力的时代而非权利的时代,单调乏味,只有一个色彩。今天,作为职能部门的国家教育部,把手中的职能权力事无巨细地落实到学生的课间跳舞上,并且指定曲目。让所有的中小学生整齐划一地围绕这几只曲子翩翩起舞,不知怎的,我眼前晃动的是过去那个时代的影子。那个时代是计划经济,所谓计划就是指令。指令无孔不入,包括人们的日常生活。今天的时代正在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型,而市场的精魂就是自由。从指令到自由就是从权力主导到权利主导,作为一种历史趋势,它意味着这样两方面:一方面是权力需要自律,它不能像过去那样试图指令一切,包括唱歌跳舞;另一方面是权利需要自主,比如这里的唱歌跳舞,唱不唱,跳不跳,以及唱什么和跳什么,是各个地区、各个学校的权利,它们有选择的自由。就教育部推广校园舞而言,我看到的是教育部的权力长袖善舞,某些官员看来还眷恋过去指令性的那一套。
“据相关负责人称,这7套校园集体舞具有鲜明的教育性、科学性和群体参与性”。其实,跳舞就是跳舞,娱乐就是娱乐,别让一个对象负载那么多。学校当然是教育的地方,但,一种教育如果是无孔不入的,也未必是一种好教育。就中小学校而言,它在既定教育之外,还应该以自由的方式养成学生各个方面的情趣,而不是把学生纳入一种模式当中。这其实也是一种教育,叫自由教育。比如刚才谈审美,在现代美学中,审美就和自由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自由就没有审美。假如有的学生喜欢绘画而不喜欢跳舞,好静而不好动,他本来可以选择不跳的,但现在不行,“跳”成了一个必须,它是教育部的指令。试想,一个学生如果因某种指令而跳舞,且没有不跳的自由,这个学生是否会感到其中的乐趣,是否会达至所谓的审美。动机和效果需要统一,教育部的动机即使是良善的,但效果却可能适得其反。
然而,这里未必没有另外一个意义上的动机和效果。教育部指令性地推广校园舞,那就意味着全国所有的中小学都必须购买由教育部出面编制的这《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我无能统计全国中小学的数量,但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想象由这个数量去购买所形成的巨大的经济利益。问题是滚滚财源到谁家。这样的推断如果成立,那么,审美也好,教育也罢,它不过是个理由,真正的原因则是藏在后面的利益。以手中的权力来牟取利益,是所谓“权力自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