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空调已比较普遍地应用于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在改善人们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电能。现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
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各地可在确保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制订具体的控制标准。
切实落实空调节能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空调能效标识制度,严禁不合格的高耗能空调进入市场。加强对空调的节能诊断,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及时分析能耗状况,根据节能需要和用户承受能力,采取加装变频器等方式,积极实施空调节能改造。要改进空调的运行管理,加强保养维护,定期清洗,充分利用室外新风,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合理调配人力物力,把机关办公楼、宾馆、写字楼、商场、超市等空调使用大户作为重点,做好温度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公开处理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
大力倡导家庭合理控制空调温度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要倡导广大家庭合理控制空调温度,使之成为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动。
对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
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
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强调,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去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目标,加大了今后四年工作的难度。更为严峻的是,今年一季度,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与此同时,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狠抓节能减排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管,建立强有力的节能减排领导协调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严格要求———
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