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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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6 月 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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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龄童被告见死不救
  “九龄童被告见死不救”案在北京平谷区法院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小伟(化名)的家人赔偿小少雄的父母杨春明夫妇4万元。

  6月1日是“六一”儿童节,但坐在原告席上的杨春明夫妇却沉浸在丧子的悲痛之中。今年1月25日下午,他们7岁的儿子小少雄和邻居家的伙伴小伟一起在结冰的鱼塘上玩,两人双双落入水中。当夫妻俩找不到儿子而去问小伟时,对方正在屋子里睡觉。

  小伟的代理人答辩称,是少雄自己去的鱼池冰面,小伟也曾下水救过对方,救人不成后曾找人施救,但没找到人。这时,小伟已经被冻得受不了了,出于求生的本能,才进屋睡着了。代理人表示,没找到人来救助少雄,不是小伟的过错。法庭经过审理后休庭10分钟,双方经过法庭调解达成了一致。

  据承办此案的王连合法官介绍,小伟(化名)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他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小伟的爷爷和父亲应加强管理,避免事故发生,同时他们也未尽看管义务,故二被告对损害结果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杨春明夫妇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未尽其监护义务,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负有责任。

  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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