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有户人家,4口人都没汽车,可偏偏收到了一张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书,还是山西省太谷县交通警察大队发来的。
张儒清住在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24号院,家中除了他们夫妇俩,还有74岁的岳母和19岁的女儿。5月27日早晨,他从信箱里取报纸时,发现了山西省太谷县交通警察大队于5月23日往他们家寄的一封信。
拆开信封后,他发现是一张交通违法罚款单,一辆车牌号为豫A85545的普通桑塔纳,在太谷县境内超速行驶,被电子眼拍下来。
罚款单上要求车辆所有人在接到通知15日以内,带着这张罚款单与行车证、驾驶证等证件,到太谷县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罚。
信封的收信人叫“唐明月”,张儒清家除了岳母以外,没有人姓唐,而且全家人也都不认识这个“唐明月”。
虽然张儒清是个司机,但他家并没有汽车,24号院里也没有叫唐明月的人,该院院长证实了此事。
根据罚款单上留下的电话,记者与山西省太谷县交通警察大队的警察取得联系。经查,这辆牌号为“豫A85545”的桑塔纳,的确存在相关的违章记录,也曾向“郑州市金水区24号院×号楼×号”下发了相关的通知书。
“如果家里没有小轿车,就可能是别人用这家人的身份证,注册了这辆车。”警察解释,但也不必为此太过担心,他们将会依据其他信息对车辆进行查处。
据《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