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封面江苏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物管不好快去举报 南京开出7大处罚令
· 李秀英人身伤害索赔被日最高法院驳回
· 听证会 就得这样透明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6 月 2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李秀英人身伤害索赔被日最高法院驳回
  昨天上午,南京的天空持续着阴霾。一封来自日本的航空信寄到了李秀英的女儿陆琪家中。这封信让陆琪的心一下子凉到了冰点。日本中国受害者辩护律师团律师山田胜彦在信中告知,日本最高法院已经驳回了李秀英对日本政府提起的人身伤害赔偿诉讼。

  在信中,山田律师说,针对侵华日军731部队、南京大屠杀、无差别爆炸诉讼案于5月9日被作出驳回上诉的判决。

  “最高法院于4月27日针对中国战争受害人的诉讼案,判断为‘中日联合声明中,中国人个人对日本国的索赔权已被放弃’后,陆续驳回中国人的战后索赔案,我们的诉讼案也在这局势下被驳回。”“我们感到非常遗憾,同时感到愤慨。”山田律师表示。

  李秀英的女儿陆琪说,“我打开信之后气得浑身发抖,日本政府竟然企图以此掩盖暴行!”陆琪用颤抖的手握着这封信,“这样做是对受害国国民不负责任,对他本国的年轻一代不负责任!”

  1937年12月19日,躲避在地下室的孕妇李秀英为了反抗日军的侮辱,身中37刀,但最后竟然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为了揭示日军暴行,李秀英勇敢地站了出来,向公众讲出她年轻时遭受的痛苦。

  1995年8月7日,李秀英正式起诉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为侵华战争时期日本军人所犯下的暴行承担责任,对她本人所受到的人身伤害进行物质赔偿并公开谢罪。为了讨回公道,李秀英两次赴日本出庭控诉。

  这段诉讼经历了整整十多年,李秀英等到的是一次又一次失望的结果。虽然如此,但是年迈的李秀英依然和年轻时一样倔强和坚强:“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有个结果,如果得不到结果,我希望我的子孙继续为我打下去,直到有个结果为止。”

  老人于2004年12月去世,然而人身伤害赔偿诉讼始终没有结果,陆琪和兄弟姐妹们一直为了了却母亲的这个心愿奔忙着。

  陆琪对记者说:“这个官司我们依然要打下去,哪怕日本政府只愿意赔偿一分钱!这是为了我的母亲,也为了我们的自尊!”

  对此,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专家孙宅巍认为,尽管日本最高法院已经得出“中国受害者的个人请求权已经放弃”的结论,但这只是日本单方面做出的,中国方面并没有承认,中国受害者依然保留索赔的权利。

  快报记者 解璐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