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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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3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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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丢了20万 可法院就是不相信
所有证据都被认定为间接证据,不被采信
  家住梅山的周岗(化名)非常郁闷,他原本准备购买气垫的20万元现金在家中不翼而飞,民警勘查后发现,当晚有小偷攀爬脚手架进入他家。于是,周岗将搭建脚手架的施工单位告上了法庭,但对方却质疑:你怎么证明你家里放了20万元现金呢?

  20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据周岗介绍,2004年8月19日,考虑到即将要去青岛购买气垫,需要大笔现金,他便拨通了合伙人王某的电话,要其次日取款20万元交给他。8月20日,会计将钱交给了周岗。当天下班后,单位驾驶员程某驾车将周岗送回家,陪同其上楼,并看见周岗将20万元现金全部都放进了大衣橱内。

  “那么多现金,我也一直提心吊胆!”钱款放置妥当后,他长长舒了一口气。次日晚上,周岗和太太一起到朋友处吃饭,饭毕又在朋友家打牌,一直到8月22日凌晨2点多钟,酒足饭饱后的周岗才和太太一起回家。

  门一打开,周岗便傻了眼,客厅里有明显翻动的痕迹。“完了完了!”周岗冲进了卧室,一把拉开大衣橱门,果然,衣柜被打开了,里面放现金的袋子不翼而飞。

  20万啊,20万!太太当即瘫倒在地上,而周岗也吓呆了。几分钟后,他拨打了110。

  接警后,上海公安局梅山分局有关领导当即赶至现场,经勘察,警方认为偷盗者是从二楼楼道窗户爬出,攀上了上海梅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山建筑公司)搭建在该楼外墙的脚手架,再从周岗家的卫生间窗户翻进房间,进行盗窃。

  两审法院判决迥异

  周岗告诉记者,梅山建筑公司在进行小区“平改坡”工程的过程中,未尽到提醒义务,造成了失窃案件的发生,他们应该对失窃承担责任。据此,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周岗将梅山建筑公司告上了法院。

  2005年9月28日,雨花台区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为,梅山建筑公司搭建脚手架时,理应能预见,脚手架可能会给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一定影响,但是,梅山建筑公司却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了告知义务,因此,对周岗损失的财产存在过错;此外,根据警方的勘验报告,证明小偷确实是顺着脚手架攀爬入室盗窃,脚手架给盗贼提供了便利,因此,梅山建筑公司搭建脚手架的行为与周岗20万元现金被盗存在因果关系。但周岗作为钱款的所有人,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因此须承担主要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梅山建筑公司承担20万元损失的30%,计6万元。

  但二审法院却认为,梅山建筑公司进行的平改坡工程系公益行为,搭建的脚手架不具有违法性;最关键的是,周岗提供的取款单、证人证言、报案记录等都系间接证据,并未能形成证据链,无法证明20万元被窃的事实。因此,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

  没办法证明家里有钱

  “家里就是放了20万元现金,可法院却认为我的证据是间接证据,那我究竟该怎么证明呢?”周岗十分疑惑。

  据悉,周岗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有银行取款20万元的单据、会计将20万元转交他的证明、单位驾驶员送其回家并协助其把钱放在衣橱中的材料,此外还有事发当场的现场报警记录,证实当时报警时的失窃钱款就是20万元。周岗认为,从他的角度,他已经做得了足够的举证责任,而这些证据,也能比较连贯地证明,他家中确实存放了20万元现金。“这么多的现金,我肯定不可能到处宣扬,也就是说,不可能有很多人知道!”

  “我要是把一枚钻戒放在家中丢失,那怎么证明?!”针对这种情况,不少市民担心起来。市民朱女士说,钻戒放在家中,估计也就老公清楚,但一旦失窃,老公的证言有用吗?如果不能证明,那是不是丟了也白丟?甚至民警也可以此拒绝立案?

  有关专家表示,像这种情况,确实很难办,至今还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避免。最简单的,就是不要将大量现金放在家里,而金银首饰,最好购置一个很难撬开的保险柜存放在里面。

  快报记者 田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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