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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妇被邻居“强奸” 状告不成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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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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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被邻居“强奸” 状告不成反被判刑
  “我被强奸了,而他的妻子是我的好姐妹,我该怎么办?”38岁的村妇陈兰一篇藏在柜底的日记引爆一对邻居的纷争。“我是和她发生了那种事,但当时她并没有反抗,一切都是顺其自然。”被指“强奸”,袁华矢口否认。

  强奸?自愿?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最终作出“不属于犯罪行为,不予立案”的决定。一次男女关系改变两个家庭。被“戴绿帽”的男主人因有过激举动被判刑,被指“强奸”的袁华的妻儿被杀伤,而袁华自己还险被逐出家门。

  “好姐妹的老公侮辱了我”

  距云南河口县城约20公里的红河农垦发电公司132电站,山清水秀。河畔两侧布满鱼塘,且几乎每个鱼塘边都有一间临时小屋。5年前,其中一个鱼塘边的小屋里发生的一件事打破了这里的宁静:原本属于邻居的已婚男女发生了性关系,而女方则称自己是被强暴的。从此,悲剧接踵而来。

  “他的妻子原本是我的好姐妹。”2007年5月18日,陈兰提起当时发生的事情说,她原本是马关县人,6年前和自己的丈夫来到这里承包一点土地搞香蕉和菠萝种植,与来自四川的袁华一家成了邻居。由于关系融洽,她早已把袁华的妻子邹萍当成了自己的好姐妹。2002年农历8月14日20时许,她来到袁华家借一打磨辣椒的机子,邹萍称磨片在另一间小屋里,让她自己去拿。“我进屋的时候并没发现里面有人,但当我正准备伸手拿磨片的时候,一双手抱住了我的腰。”陈兰说,她回过头后,发现此人是袁华,她正准备反抗,就被袁华紧紧勒住双手,嘴里胡乱说着:“给我一回,给我一回。”

  “我拼命挣扎,见他在撕扯我的裤带,我紧紧抓住裤带不放,并坚决地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快放开我,不然我喊了!’可袁华不但不放手,还更加大了劲拉我的裤子。我不得已骗他:‘你儿子来了,快放开。’袁华还是没有放手,并将我推到了墙边,我只好哀求他:‘你不能这样,儿子都这么大了,你对得起他吗?’他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不得已我又骗他说:‘我们去别处,不要在这里,谁撞见了都不好。’原本想这样他会松手,我好乘机跑开,不想袁华就当什么也没听见,脱下裤子后就对我实施侮辱,约20分钟后,袁华不知了去向。”

  然而,袁华及其家人接受采访却否认了以上说法。“当时我是叫我丈夫去拿,她什么时候去的我也不知道。”邹萍说,虽然两间屋子都是自己的,但相隔约20米,袁华还拿了一只手电筒。而袁华则称,他在找磨片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人在摸他的肩膀,他回头后,发现是陈兰,由于当天自己喝了点酒,他伸手搂住了陈兰的腰,而陈兰自始至终都没叫喊,也没反抗,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如果她叫喊或是反抗,给我一百个胆也不敢,我妻子儿子都在家中。”

  “她之前就来勾引我男人,前一天还问我妹妹袁华住在哪,但我当时没反应过来。”邹萍说,事情发生后,陈兰又威胁袁华,要袁华与我离婚,之后和她远走高飞,袁华不同意,后来,她又想来敲诈钱,又没得逞,才把事情闹大,说自己被袁华强奸。而陈兰和她的丈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就没提出过要钱。

  不仅没报警,还瞒着丈夫

  “作为一个女人,被一个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侮辱,无疑是她最大的耻辱。我当时想一死了之,可3个年幼的孩子和丈夫会过得好吗?”事发后,陈兰不仅一直没报警,还隐瞒自己的丈夫。“我知道丈夫的脾气,要是被他知道了,肯定要弄出什么事情来。”陈兰为了不让丈夫知道此事,就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但内心又极其痛苦,每当面对丈夫时,她总有一种愧疚感。而当她见到袁华的时候,心底的怨恨又急于迸发。“知道吗,你把一个女人和她的家都毁了,甚至有可能你的家也不会好过。”事情发生的第3天,陈兰写下了一封信。“我当时感觉整个人都要倒下了,于是准备向《知音》的编辑诉苦。”然而书信写好后,她并没有寄出,而是藏在自己家的衣柜里。

  一个月后,陈兰的丈夫杨志在为孩子找衣服的时候,无意中翻到了这张纸条。“2002年农历8月14日晚7点多钟,我被一个男人毫无人性地糟蹋了,而他的妻子和我却是好姐妹,我该怎么办?”杨志说,他当时只感觉脑袋“嗡”的一声响,腿就发软了。“一个多月了,她竟然一直瞒着我。”最后,在丈夫的追问下,陈兰不得不说出侮辱她的男子就是邻居袁华。

  杨志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从家中提起菜刀准备找袁华讨个说法,却被妻子死死拽住。“我就是怕你弄出事来才不敢告诉你,看在3个孩子的份上,我求你了,冷静点好吗?”看看3个年幼的孩子和可怜的老婆,杨志最终没冲进袁华的家。第二天,杨志递给袁华一张纸条:“……如果你不对自己的行为给出一个说法,我什么事都有可能做出来。”几天后,杨志夫妇接到了袁华的纸条:“……错误只错一次,如果错第二次,我愿千刀万剐,我的行为给你们夫妇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望陈、杨二君宽恕、原谅。”

  随后,双方多次以书信的形式进行交涉,最后,“袁华掏出50元钱,称是给我们的赔偿。”杨志称,如果收了钱,就是出卖自己的老婆,而陈兰也表示不愿意要钱。同时,杨志夫妇提出条件称,要袁华在家中摆下酒席,把所有的亲朋好友请来,在酒桌上当面向自己道歉。“当时他是同意了,但后来他老婆和儿子不同意。”杨志说,由于对方没满足这一条件,双方的交涉也就以失败而告终。

  “事情是他们俩闹出来的,凭什么要在我们家里摆酒道歉?”针对以上说法,袁华的妻子和儿子告诉记者,这事情与他们无关,要怎么解决是袁华和陈兰的事,如果不是自己心好,袁华早已被逐出家门。“我还是受害者呢,我找谁道歉去?”袁华的妻子反问。

  丈夫入狱 妻子被判缓刑

  2003年1月14日,河口县人民法院一纸判决送到陈兰的手中:因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其丈夫杨志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原来,就在袁华家迟迟不摆设酒席后,双方的交涉已陷入僵局。2002年11月10日,杨志手持一枚军用手榴弹冲到袁华家,称要与其家人同归于尽,幸好被其弟和邻居拉住,悲剧才得以避免。之后,手榴弹被河口县公安局收缴,杨志本人也被警方刑事拘留。2003年1月7日,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对杨志提起公诉,指控其非法持有弹药罪,同年1月14日,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和罪名成立,最后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接到法院的判决后,杨志认为量刑过重,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3年4月18日,该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一审法院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最后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妻子的事情没处理好,自己又进了监狱。可杨志没想到,不幸的事情还没完。2005年5月,也就是他自己的刑期刚满不久,他家里再次接到一纸当地法院传来的判决书:因犯故意伤害罪,陈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同时,经法院主持调解,陈兰和袁华的妻子及儿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她一次赔偿对方1500元人民币。

  原来就在杨志进监狱接受改造不到一年,即2003年12月17日17时许,陈兰再次与袁华一家发生争吵,陈兰用手中的水果刀将袁华的妻子和儿子刺伤,同时,自己的头部也被对方用木棍打开了口,至今疤痕还在。“见我的男人不在,他们经常辱骂我,当天也是他们先动手打我,之后我才用刀戳他们。”陈兰说,她当时是为了保命,不得已才出手。而袁华的妻子则称,她当时正在鱼塘边养鱼,陈兰莫名其妙揪住她就打,儿子赶来劝架,又被陈兰用刀刺伤。然而,双方受伤后经法医鉴定,袁华的妻子伤情为轻伤甲级、儿子则为轻微伤。

  2005年5月,河口县人民法院给陈兰送来了执行通知书,注明其缓刑考验期自2005年5月27日起到2008年5月19日结束。

  带着孩子流浪街头

  “自从丈夫被判刑后,他的亲人看不起我,以前的好友不但不理我,还开始非议我,而那些不怀好意的男人也来对我进行骚扰。”陈兰说,由于种种原因,她不得不带着孩子离开132电站,过起流浪街头的日子。

  陈兰说,2004年2月28日,她从河口乘车来到蒙自,而当时身上仅剩下几角钱,儿子一声又一声叫肚子饿,她的心就像万把刀在割一样。当时,她流泪了。“如果不是想到这3个可爱的孩子,我当天就会死在蒙自的大街上。”为了生存下去,她找到了一家矿厂打工。“虽然待遇不高,但我和孩子终于有了一个住处。”陈兰说,直到丈夫刑满释放,她们夫妻才来到河口县城以收捡破烂为生。

  日子过得很艰难,陈兰夫妇却一直没放弃“讨个说法”的念头。从事发到丈夫坐牢,再到自己被判刑(缓刑),陈兰一直奔波在公安、检察院等政府机关。不过由于证据缺乏,相关部门认为陈兰与袁华发生性关系是自愿行为,都没有把此案定为“强奸”案立案处理。(文中当事人人名均为化名)

  据《生活新报》

  陈兰夫妇从没放弃“讨个说法”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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