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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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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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和老婆离婚,要么给我10万分手费。”面对威胁,他———
掐死情人还给她化了个浓妆
 安徽人刘大军一个人在南京打工多年,因为“寂寞”找了一个情人,却没想到被妻子发现。在情人和妻儿之间,人到中年的刘大军选择了妻儿。但是,情人给了刘大军两条路,要么和妻子离婚,要么拿出10万元分手费,不然就告他强奸。最后,刘大军选择了一条绝路:将情人掐死。

  报警电话和浓妆女尸

  4月15日11点,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警。“我刚在建邺区沙洲杀了人,是我把她掐死的,我会回来自首的。”男子在电话里慌张地说。

  与此同时,建邺区沙洲一个绕城公路桥下,发现了一具女尸。这具女尸仰卧在一个小土堆边上,上穿红色外衣,左臂挎一只女式挎包。脖子上有明显的伤痕,应该是被人掐死的。但让民警奇怪的是,她脸部化着浓妆,穿着比较整齐,好像在死后被人整理过。

  女尸的身份很快就查明了,李凤兰,39岁,安徽人,住在附近的一个出租屋里。根据邻居提供的线索,当天上午有人看到李凤兰的情人刘大军出现过。警方赶到刘大军的暂住地,刘大军的妻子说,刚刚他回了一趟家,说自己把李凤兰掐死了。

  无法摆脱的婚外情

  刘大军今年37岁,有两个孩子。2005年,他来南京打工,无法忍受寂寞的他经常出入一些桑拿浴室,后来认识了“小姐”李凤兰。刘大军相貌平平,也没多少钱。而李凤兰长得比较好看,但身边没有靠得住的朋友。

  两人相识后,刘大军对李凤兰很照顾,这让李凤兰很感激,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刘大军有很多同乡在南京打工,安徽老家的妻子在2006年春节前知道了刘大军的婚外情。为了挽回丈夫的心,妻子赶到南京,和他一起打工。刘大军喜欢李凤兰,但又舍不得妻儿,从此就和李凤兰暗地里保持来往。

  脚踏两只船的刘大军觉得生活很美好,但李凤兰不能接受这样的角色。2006年9月,李凤兰向刘大军提出,要么和妻子离婚后娶她,要么给她5万元钱后分手。刘大军没有同意,两人不欢而散,刘大军离开时说:“我们已经分手了。”

  掐死情人后还给她化妆

  同居了一年多,彼此之间已经产生了感情,分手之后还是藕断丝连,刘大军偶尔还去李凤兰那里过夜。今年2月,李凤兰又向刘大军提出了要求,这一次她要10万元的分手费,刘大军舍不得妻儿又没这么多钱,再次拒绝李凤兰。刘大军觉得,自己在李凤兰身上已经花了不少钱,并没有对不起她。

  今年4月15日早上,李凤兰让刘大军到她住处谈谈。两个月没见,两人一见面就发生了关系。事后,李凤兰躺在床上,再次提出了10万元分手费的事。刘大军说:“我没钱。”李凤兰很生气,扯着刘大军的衣服大吵:“你不给钱,我就告你强奸。”被刘大军推开后,李凤兰又跑到门外大喊大叫。

  刘大军怕被别人听见,就带她来到附近的一个高架桥下。两人谈了一会,李凤兰还是不依不饶。刘大军想,与其被李凤兰告强奸坐牢,不如把她掐死。于是,刘大军把她按倒在地,用右手掐她脖子,直到李凤兰不动了,“我知道她死了,就把她拖到一个隐蔽的地方,把她的拖鞋捡回来放在脚边,又在现场找了一块布盖在她脚上。”

  临走时看到李凤兰的样子比较难看,刘大军于心不忍,又回到李凤兰的住处,拿了李凤兰的挎包和一件衣服回到现场。他给李凤兰抹上口红、搽上粉,再给李凤兰穿好衣服、挎上包,然后转身离去。

  最后选择自首

  回到家里,刘大军告诉妻子,自己把李凤兰掐死了。这时,刘大军想到了自杀,于是打车到了长江大桥,但是看着江水他又害怕了。想到自己对不起李凤兰,刘大军就在大桥上打电话报警自首。

  打完电话,刘大军想到了老家的两个孩子,他又暂时放弃了自首的念头,回老家看了看孩子。刘大军怕坐牢,更怕枪毙,迟迟不敢向警方自首,一个人来到浙江横溪山里躲了起来。但是逃亡的日子也非常难熬,4月22日早上,刘大军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说要回来自首。当他在油坊桥下车时,被警方抓获。

  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审查此案后,鉴于刘大军杀人后为尸体化妆的情节比较特殊,将刘大军送到医院做精神鉴定。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昨天出具鉴定结论,刘大军作案时无精神病,有责任能力。目前,刘大军涉嫌故意杀人罪,已经被批准逮捕。(文中人物为化名)

  通讯员 张秦一

  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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