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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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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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弃兔唇女婴被告》后续
夫妇被判接回孩子并付医院3.7万
  快报讯(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宗一多)生下先天性唇腭裂(俗称兔唇)女婴后,父母竟将孩子扔在医院一走了之,医院再三做工作,但他们就是不愿接回亲骨肉。无奈之下,医院于今年初将孩子的父母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接回女婴,并承担在医院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天上午,鼓楼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宣判:两被告接回遗弃在医院的女儿,并支付医院37172.4元。

  2006年9月12日,在南京打工的胡女士在怀孕36周又5天时,住进了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产科病房。当晚9时许,她产下一兔唇女婴。9月14日晚,胡女士同丈夫离开医院,将出生仅2天的女儿扔在了医院床位上。此后,医院与他们多次联系,但夫妻俩拒绝抱回孩子,理由是医院事前没能查出孩子的唇部畸形。

  今年初,医院将这对夫妇告上法院,认为两人的行为不仅严重妨碍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且也是不尽抚养义务的违法行为。从3月19日首次庭审至今,被告夫妇始终没有露面,更没有主动接回女儿。

  昨天,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胡女士夫妇无论如何都不能违反法定监护义务。女婴的兔唇需手术修补,但被告却置其子女的利益于不顾,拒不妥善处理孩子的医疗问题,且拒不参加庭审,其遗弃缺陷女婴的意图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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