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见习记者 张淑娟 记者 常毅)贝类、紫菜大面积死亡,连续发生赤潮,水质持续下降……江苏省近岸海域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草案专设了“生态保护”一章,明确划定了一批海洋生态保护的“特区”,并进行保护。
《条例(草案)》规定,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珍品保护区;重点渔场及海洋生物种质资源繁育场;辐射沙洲海底沙脊群;牡蛎礁、贝壳堤、海蚀地貌等自然遗迹所在的海域;重点养殖区域和海滨浴场等区域,是海洋生态保护重点海域。在这些海域禁止排放污染物、开挖海沙等活动。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海洋生态建设、海洋环境监测等的资金投入,海洋环境治理所需经费应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相关排污费必须用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整治,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