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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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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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炒股的经济实力,缺乏抗风险的能力
教育部:大学生不宜炒股
  综合新华社、《北京晨报》报道 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大学生炒股现象,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2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学生炒股不宜提倡,因为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近来,大学生参加炒股现象令人瞩目,一些高校出现关于股市的社团。针对此,王旭明说,教育部已注意到,有大学生对当前的股市行情比较热爱,参与其中,成为新股民。但参与炒股不仅占用了大学生很多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一般来说大学生没有经济收入,也不具备炒股的经济条件,绝大部分是找父母要钱,或者通过其他的渠道,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缺乏抗风险的能力,一旦失败,大学生将难以承受后果。为此,教育部要求学校和教师对大学生进行引导,教育学生把精力放在学习上,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大学生参加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但不宜参与到炒股当中。

  扣奖学金还贷“不合适”

  王旭明表示,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权利。部分学校扣发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所得的奖学金,用奖学金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王旭明指出,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有明确规定。希望遇到类似问题的学生,就有关具体事宜与学校协商,或者到所在学校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针对一些学生反映的所在学校助学贷款名额少而且发不下来的情况,王旭明说,我国所有大学进行助学贷款从原则上是按照当年在校总人数的20%来确定,平均到每个班级就5至6人。

  “百强中学评选”未经授权

  针对目前民间有对于中学进行评比,评选出“中国百强中学”的活动,王旭明称,该活动没有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教育部称,义务教育是政府行为,全国性中小学校评活动将对中小学教育无疑产生很大的影响,不宜由民间组织自发地来进行评选。教育部称已经给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专业团体发了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要组织学校参与类似这样的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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