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教育已经成为证券系统高度重视的工作内容。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分别发文,就贯彻落实5月11日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强化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工作的更细化的部署。证监会机构部发出的通知则提出,投资者教育将作为券商分类监管评价考核指标。证券公司开展的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工作应有机融入券商各项业务流程,让投资者理解“买者自负”原则。
在股市行情不断红火的态势下,证券系统进一步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其中深意耐人寻味。它有着明显的实际指向。我们看到,仅今年“五一”长假后的3个交易日,A股新增开户数达到102.8万,接近去年全年新增开户数的三分之一。与此同时,B股单日开户数也在连创新高后突破3万。在这些新入市的投资者中,有的抱有“买到股票就赚钞票”的幼稚心态,有的对投资的公司股票情况一无所知,就靠听小道消息炒股;有的抵押房产炒股、拿养老钱炒股,有的甚至扬言“死了都不卖”,“就算深套也不卖,不等到暴涨不痛快”,等等。一方面,大量缺乏风险意识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新投资者入市;另一方面,市场违规行为也有所抬头。针对当前市场情况,证券监管部门又一次敲响了投资者风险教育的警钟。要通过卓有成效的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没有只涨不跌的市场,也没有只赚不赔的投资产品,要警示投资者理解并始终牢记“买者自负”的原则,理性管理个人财富,安全第一。要让投资者理解并始终牢记“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投资准则,防止不顾一切、盲目投资的非理性行为。立足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全局,深入做好投资者教育,这是进一步强化新形势下的市场监管工作,真正切实防范市场风险。
从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看,投资者教育理念要贯彻,关键是市场主体对客户端的把握。首先是证券、基金、期货公司一定要做到了解自己客户的真实需求和承受能力。结合近期市场变化和前期投资者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上来。投资者教育,不但包括普及证券基础知识、宣传金融证券政策法规,而且要揭示证券市场投资风险、教育投资者结合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投资品种,以及公示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信息等内容,遵循长期性、实用性、有效性原则,把投资者教育有机融入客户服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业内一位有识之士说,要让投资者对风险“睡醒听见、睁眼看见”,这是很有见地之语,唯其如此,才能使投资者在进入市场前先想明白三个问题———风险在哪里?自己能否承受?如何规避风险? 风险教育常抓不懈,投资者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同时也为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风险教育,警钟长鸣,是为了中国证券市场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