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
南京的哥宣玮为了救一个孩子,连闯红灯,交管部门称,只要孩子家长出来做个证明,就可以销掉闯红灯记录。然而,这位的哥两个月没等来受助者的证明,这让他发出长长叹息:好人会有好报吗?
(5月22日《南京晨报》)
[读者快评]
期待从制度上提供保障
对于为救孩子连闯红灯的热心的哥,交管部门称“只要孩子家长出来做个证明,就可以销掉闯红灯记录”———这是规定还是一次开绿灯的行为呢?
为了救死扶伤,救护车可以优先通过,甚至于闯红灯;去年,110警车在长江大桥上一路开道,也是为了救人……在这些特定状况下,冰冷的红灯也是有情的。既然如此,红灯能为救护车、警车让道,能否也为紧急情况下,有特殊需要的车辆让道呢?毕竟,类似于这样一个流血不止的孩子,等救护车赶来或者请110警车开道,都有可能耽误宝贵的时间。
也许我们会说受助者的冷漠让热心的哥寒心,可是如果能从制度上为好心的哥们提供保障,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岂不是更好?草木菁华
好的哥莫寒心的三个理由
我觉得,好的哥不应该寒心。首先,实实在在做了一件善事,应该感到无比欣慰,虽然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但和救人的大善相比只是小事一桩,不妨一笑了之。其次,好的哥不但没有问受助者的单位、姓名,也没有收打的费。可见,他心里考虑的只是如何救助小孩,并没考虑到违章成本,不期望得到任何回报。既然如此,也就不必太失望了。再次,忘恩负义之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知恩图报,至少也会心存感恩之情。因此,不应“一叶障目”,不必过于计较受助者的淡漠。应该坚信:“好人终有好报”,让一颗“寒”了的心再“暖”起来。
浪遏飞舟
受助者不作为应受惩戒
最近,在南京街头接连上演了数起路人受伤、无人施以援手的事件。看客的漠然固然令人愤慨,但是,我们不应忽视,这与受助者的“不作为”不无关系。现在,援助者和受助者之间经常上演着现代版的“农夫和蛇”的故事。不少人在接受他人援助之后,要么是悄然隐身,不敢为对方说句公道话;要么是反咬一口,把责任都赖到对方身上。几次三番之后,乐于助人的现象越来越少,也就不足为奇了。对于受助者的“不作为”,我们若仅仅进行道义上的谴责,恐怕是不够的,这既难以有效维护援助者的利益,也无益于维系社会道德风气。不妨通过制定一些法律、制度条文,对这样的受助者进行惩戒,相信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小薇
就当“好事多磨”吧
虽然的哥宣玮在寻找受助人的过程中遇到一些波折,但我看这是好事多磨。一则他的行为在更大范围得到弘扬,从而为更多的人树立了榜样,让人们看到现如今世上还是好人多。也正因如此,才有媒体仗义相助,不仅宣传他的光荣事迹,扩大影响面,还帮助一同去寻找受助人。如果不费周折就得到了陈老板的证明,恐怕难有这样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尽管这不是宣玮的初衷。二是他用行为唤起了一些人的良知,尽管陈老板一而再、再而三地拖拉推诿确实显得不那么“上路子”。但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激发更多人的义愤,引起更多人的思考,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起码这位受助人的心灵会受到极大的震动,会因此而羞愧,正义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更好的张扬。
所以,不要因助人使自己蒙受一时的委屈而抱怨,只要记住: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美好。的哥宣玮用行动再次向我们诠释了这一真理!bssts
对冷漠启动诚信记录
受人救助却不知何谓感恩,本身就是对自身人格的否定,也是对自身诚信的否定。
现在很多部门都在征集诚信记录,诚信对老百姓的工作生活逐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笔者建议,对于见义勇为者所付出的“代价”,受益者有必要提供应有的、力所能及的补偿,否则就要被记录“诚信污点”。在单独依靠道德谴责没有效果的情况下,诚实信用记录体系,可能是下策中的下策。不过,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
崔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