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封面江苏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打鸟,可能判他十年
· 南京工业职技推行大类招生
· “专转本”投档线公布
· 对口单招省控线确定
· 2007年公务员笔试成绩6月上旬公布
· 毕业就去鉴定销售珠宝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5 月 24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打鸟,可能判他十年
  一伙来自盐城大丰的农民白天种地,晚上猎鸟,想为自己赚点外快。但是他们没有想到,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经触犯了刑法,为首的茅某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刑罚。

  驱车百公里猎鸟

  4月12日晚上8点多钟,宝应当地派出所在泾河镇淮江公路巡逻时,发现树林里有几个人影在闪动。这片树林到了晚上就没什么人了,那么这些人在干什么呢?民警悄悄守候,发现有几个黑影正在爬树,树下的人在问:“抓到了吗?”民警一想,上树抓什么呢,肯定是抓鸟。

  近年来,宝应县白马湖、宝应湖周围的鸟类多了起来,其中有不少是珍稀鸟类,吸引了很多不法者前来捕猎。

  于是,巡逻民警向上级请求支援,将7名偷猎者全部抓获。警方当场查获两辆面包车,车里有偷猎者自制的鸟笼。民警一眼就认出,笼子里装的黄嘴白鹭、牛背鹭、夜鹭等,都是在附近栖息的鸟类,其中黄嘴白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查,偷猎者都是来自大丰的农民,为首的茅某42岁,他们驱车上百公里从大丰赶到宝应,就是为了捕猎黄嘴白鹭等珍稀鸟类,然后倒卖赚钱。

  撞上巡警被逮捕

  宝应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章东介绍,现已查明4月初茅某等人在建湖县采取爬树捕捉的手法,捕捉黄嘴白鹭等野生鸟40余只,其中黄嘴白鹭约20只,后茅某将这些鸟类倒卖至大丰的一个收购者。

  茅某交代,他听人说黄嘴白鹭等鸟类比较值钱,就打起了捕鸟赚钱的主意。

  只要哪里有珍稀鸟类的踪迹,茅某就闻讯而动,专门弄了两辆面包车出去捕鸟。4月初在建湖的那次收获,给茅某等人带来了每人两千元的收入,给他们增加了信心。

  后来,茅某又听说宝应有很多野生鸟类,于是不远上百公里,驱车前来捕鸟,但是没想到,撞上了巡逻民警。

  目前,茅某涉嫌非法猎杀濒危野生动物罪,已经被宝应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另据茅某交代,他捕猎的鸟类都卖给大丰一个专门收购珍稀鸟类的中间人,中间人再卖到广东等地,至于最后的买家和这些珍稀鸟类的用途,茅某并不知情。目前,警方正在追捕这名中间人,检察院也对茅某等人进行进一步调查。 

  ■相关

  据了解,黄嘴白鹭被列入世界濒危鸟类,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刑法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茅某捕猎黄嘴白鹭20只以上,已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快报记者 吴杰

  猎杀黄嘴白鹭20只

  可判10年以上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