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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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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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养母赶出家门 女儿女婿要讨居住权
律师:女儿结婚后,对该房产的居住权就自动消除
  张力和妻子被岳母赶出家门的时候,只来得及拿走他们随身换洗的衣服。住了三年多的房子突然就这么进不去,张力懊恼万分,但他有苦却说不出来,这房子本来就是岳母的,自己能不能住,岳母说了算。

  养女结婚没房子

  张力在南京打工打了10年还没有能力买一套房子,这一直是让他感觉比较羞愧的事情,但他的老婆没有嫌弃,让他稍微安心一些。张力是苏北人,今年29岁,早在19岁的时候,他就到南京来打工了,但每月只有千把元的收入,使他的生活一直捉襟见肘。

  2002年底,张力认识了现在的妻子王雯,不久之后,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其实张力在10多岁的时候就和王雯熟悉了,他们之间算远亲关系。王雯的母亲李秀兰早年嫁到南京,但因为亲人都在老家,所以经常回去。

  王雯是李秀兰抱养的孩子,这是个公开的事情,不是秘密。2004年春节,张力和王雯结婚了。打工的张力在南京根本买不起房子,但王雯并没有把这放在心上,他们决定就住在王雯家里。 

  李秀兰的家位于南京的城南,有100多个平方米,四个房间,她和老伴一间,小女儿一间,剩下的当然够女儿女婿住了。而且,张力还把自己的户口迁到了这个房子里。

  李秀兰的小女儿考上大学后,这个房子就更空了。结婚一年后,张力和王雯的孩子诞生了。

  一家三口被赶出门

  “我们结婚的那一天,岳母念叨说,别人的女儿嫁出去得了多少多少彩礼,王雯就跟她顶嘴,说嫁都嫁了,你说这些干啥?”张力回忆,当初他还以为这是丈母娘随意的唠叨,还劝她说,自己一定会好好照顾王雯,但从以后的生活来判断,张力终于知道,丈母娘的这些话,都是有意的。

  在张力眼里,李秀兰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精明能干,家里什么事情都由她说了算。所以,张力和老婆要做什么事情,都会向她汇报。

  但让张力无法忍受的是,李秀兰有时候常常会无理由地责怪他们。“我岳母在一个老板家里做保姆,回来后,总是在我们面前说这个老板怎么怎么请她吃鲍鱼海鲜,然后就怪我们她回家连个菜都不买。”张力说,他的工资只够日常的开支,只能买一点普通的菜,如果去吃海鲜,哪够一顿吃呢?

  平时的纠纷集在一起后,终于在一个星期前大爆发。李秀兰作出了决定,把女儿女婿赶出去,自己的房子不给他们住了。没办法,张力只好带着老婆孩子,到外面租了一套房子居住。

  婚后没有居住权

  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律师许辉认为,从法律上来讲,李秀兰的做法无可厚非,房子的产权归她,她当然有权利作出这个决定,张力夫妇的户口虽然在房子里,但他们对这套房子是没有居住权的。

  张力认为自己在岳母的房子里住了多年,而且户口也在里面,应该享有居住权,那么,他的这种说法对不对?许辉律师认为,居住权一般有三种取得方式,一是法定的,包括未成年人跟随父母住和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时,法院判定另一方享有居住权的;二是合同租赁;三是根据遗嘱取得。比如王雯没结婚时住在父母家里,她就享有对这套房子的居住权,父母不应该对她进行驱赶,但她结婚之后,这个居住权就自动消除,所以,张力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但是,许辉建议,家庭纠纷还是双方协调的好。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双方进行调解。(文中人物为化名)

  实习生 汪海江 快报记者 朱俊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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