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拆公字(2007)16号
江苏省国家安全厅技术办公用房迁建工程项目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7)第016号
拆迁范围:雨花台区:花神庙23号-27号、29号、30号、31号、34号、36号-40号、43号、43号-1、45号、59号、138号、140号、140-2号、142号、143号、145号、146号。(以上门牌均含附号,具体以宁规城南用地[2007]0014号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范围为准)。
拆迁期限:2007-6-5~2007-8-4
不服上述拆迁行政许可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拆迁人:江苏省国家安全厅;拆迁人联系电话:85596140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市雨花台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拆迁实施单位电话:52455447,52453608-202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尹波;拆迁评估单位:江苏大新房地产地价评估有限公司;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4719075;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7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