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调查账户
最长可限制交易30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昨日发布,规定中国证监会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可对被调查事件当事人受限账户的证券买卖行为采取最长30个交易日的交易限制。
限制证券买卖措施包括:不得买入指定交易品种,但允许卖出;不得卖出指定交易品种,但允许买入;不得买入和卖出指定交易品种;不得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调查部门认为应采取的其他限制措施。
限制证券买卖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15个交易日。
据介绍,办法是落实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具体举措。证券法第180条规定,在调查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快报记者 周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