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分红前提当然是账上有利可分,现在却有5家已经实施或准备实施分红的公司,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追溯调整事项已导致其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在这种情形下向股东分配利润,无异于“寅吃卯粮”。
它们分别是华东医药、东方宾馆、青岛海尔、轮胎橡胶和粤富华。其中,华东医药和东方宾馆的分配方案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但两家公司今年一季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已出现负数;青岛海尔、轮胎橡胶和粤富华则是根据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制订分配方案,然而,3家公司今年一季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同样出现了负数。快报记者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