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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两任妻子组成一个“特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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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2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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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学遭到暴打 初三女生状告生父
  仅因一次逃学,正上初中3年级的15岁云南女孩吴仙(化名)被生父吴玮一顿暴打。随后,警方作出刑事鉴定认为,吴仙的伤情已达到轻伤(丙级)。51天的住院治疗后,吴仙的伤口已全部愈合,但腿上还是出现肌肉凹陷,从此,妙龄少女开始患上“裙子恐怖症”。事发5个月后,吴仙一纸诉状交到个旧人民法院,认为其父亲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请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3万余元。而吴仙的母亲事后告诉记者,尽管事发时吴玮已不是吴仙的法定监护人,但他毕竟是吴仙的生父,所以“一定要让他为自己的行为痛悔”。

  逃学急煞父亲引发怒火

  2006年5月13日,当天正值周末,但考虑到即将毕业考试,吴仙所在的学校蒙自第十八中学并没有放假,仍然组织补课。当天上午,就在班主任张老师到教室查看纪律时,发现有两个座位空着,其中一个是吴仙的座位。“在我的印象中,吴仙从不无故缺席。”张老师说,吴仙在班里一直是个“显眼”的孩子,不仅学习好,长得漂亮,还非常懂事。她立即给吴仙的父亲吴玮打电话。

  接到班主任张老师的电话后,吴玮也感觉事情有些奇怪,他开始四处寻找,同时,和吴仙一道缺课的学生小泓(化名)的家人也在寻找自己的女儿。吴玮告诉记者,他曾找到一出租房里,见小泓和几个黄发、穿耳环的男孩在房间里,随后,小泓的父母将躲在床下的小泓拖了出来。而小泓告诉他,吴仙曾和她在一起。“看看旁边的几个男孩,我简直不敢往下想。”吴玮说,他当时又急又恨。当晚19时30分,吴玮第二次来到吴仙的姨妈家,见吴仙也在此,随即将其带回家中。

  “虽然8年前我已和女儿的母亲离婚,孩子的监护人是她,但女儿毕竟是我亲生,又是在我这边上学,要是出什么事我无法交代。”吴玮说,他一直很爱这个女儿,当孩子的母亲因工作调动离开蒙自后,孩子为上学只好和他住在一起,而他也感觉自己的责任比以前大了。也正因为这样,得知孩子不见时,他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沉默招来生父暴打

  “我为她着急了七八个小时,可至今也不知道她当时为何逃课,之后又去了哪里。”吴玮称,他将女儿带到家后,多次询问原由,并耐心给她讲道理,做其思想工作,但女儿对他置之不理,盛怒之下,他给了女儿一耳光,女儿的鼻子被打出血,可还是不说话,也不叫喊,而是用衣袖擦摸脸上的血后继续用眼睛盯着他。女儿的这一举动更是激起他的怒火,于是,他拿起一根竹片往女儿的腿部打了下去。至于腿上的伤口,吴玮称他当时没注意到竹片上有钉子,估计是钉子所致。

  然而,吴仙和她的母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否认了吴玮所说的。“回到家后,他什么也没说就先给我一耳光。”吴仙说,口鼻被打出血后,她也就不想对父亲做任何解释,不想父亲提起木凳就打过来,她疼痛难忍跳到床上,父亲没有就此住手,而是继续用木凳打她的双腿,而腿上的伤正是凳子上的锈钉所致。吴仙的母亲说,事后她来到房间里,打烂了的木凳还堆放在墙角,上面粘有血迹,所以“用竹片打”的说法完全是在撒谎。

  “当天,我的一个同学因为父母离婚心情不好,我安慰了她一会后,就到我姨妈家了。”吴仙告诉记者,她当天并没一直在外面玩。

  痛心母亲报警求助

  “如果是正常人,即使女儿犯了天大的错,第一耳光打完后见女儿已满脸是血,铁打的心也应该住手了。”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吴仙的母亲罗丽辉仍感伤心。罗丽辉说,当天晚上8点多,她已下班回到家,突然接到吴玮的电话,要她立即来蒙自大屯镇吴玮的住处,并称有要事商量。

  “我一进门,见女儿坐在床上,左边的脸红肿,衣服、床单上尽是血。”罗丽辉说,吴玮见到她后,叫她坐下来慢慢说,可自己见女儿全身是血,只想尽快送到医院医治。而当时天已晚,找车很困难,无奈之下,她不得不向一熟人求助。不想对方得知女儿被父亲打伤的消息后,提醒她赶快报警。罗丽辉随即拨通了110报警电话,之后,吴仙被送到开远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同时,警方也对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

  “我原本也不想报警,但他却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不但不送女儿到医院,还要我先坐下来和他谈。”罗丽辉说,女儿的双腿已明显受伤,行动受到限制,自己一个人根本就无法把女儿从楼上背下来,可吴玮却视而不见,更不可理喻的是,警察来到后,吴玮还声称“是我自己的女儿,打不打是我自己的事”。

  锈钉引发肌肉凹陷

  吴仙受伤后,因母亲在开远人民医院工作,她被接到该院治疗。由于当时扎进肉里的是生锈的钉子,吴仙的腿部开始红肿并化脓,医院不得不对其进行切口引流手术。可这期间,吴玮根本就不来看一眼躺在病床上的孩子。“我感到孤独无助,多希望他家的人来看看,但直到孩子出院也没一个人来看一眼。”罗丽辉称,就连医疗费用也全是自己承担。“因此我决定让孩子对他提起刑事诉讼。”罗丽辉说。

  51天的住院治疗后,吴仙的伤口全部愈合,但因当时坏死的肌肉较多,孩子的受伤部位至今还是明显凹陷。“记住了,你们见到她后不要提‘裙子’和她的父亲。”5月16日18时10分,当记者要求见吴仙时,其母亲先后3次叮嘱记者,如果要采访就必须答应这一条件。然而在罗丽辉的相册里,记者见吴仙以前的照片几乎都是穿裙子。

  打官司要让父亲痛悔

  2006年10月19日,吴仙一纸诉状递交到个旧市人民法院,对自己的父亲提起刑事自诉,请求人民法院在依法追究吴玮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吴玮承担医疗费、疤痕康复费、住院生活补助费、陪护费、鉴定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

  吴仙在诉状中认为,身为自己亲生父亲的吴玮,不顾父女之情,残暴地毒打自己导致轻伤(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该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同时,事件的发生给自己以及在住院期间陪护自己的母亲都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情节及后果十分严重,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罗丽辉说,之前的种种迹象表明,事件发生后,吴玮就没有悔改的意思,即使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打了也要付出代价。而吴玮自己则称,事情之所以发生,完全是因为自己太溺爱自己的女儿,望女成凤的心情太急切,所以导致在教育方法上欠妥。

  “吴玮还是很关心吴仙的,经常到学校来了解孩子的情况,甚至晚上的接送也是他来。”吴仙的班主任张老师说。而对孩子之前的关心与爱,罗丽辉也表示认可。至于此次对女儿的暴力伤害,罗丽辉称吴玮当时“可能有病”。

  法庭上向女儿读致歉信

  “我最亲爱的女儿,你好,这封信本来早已写好,但一直没机会给你,今天借这个机会,我自己读给你听……”吴玮在信中说,自己和罗丽辉离婚后,觉得对女儿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总想找机会给女儿一点弥补,加之望女成凤心切,害怕女儿出一点差错,而在处理方法上欠妥,所以造成当天的事情发生,但他对女儿的溺爱是有目共睹的。

  记者看到,当吴玮向法庭提出他想当面为女儿读一封道歉信时,吴仙先是现出吃惊的表情,接下来便低下头,始终没看父亲一眼,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也没说一句话。“我根本就没听他说什么,也不想听。”事后吴仙告诉记者,她感觉父亲好像不太认识信上的字,甚至把有些字读错了。“这信肯定出自别人之手,他自己是写不出来的。”罗丽辉说。

  庭后女儿不接受父亲拥抱

  “乖女儿,来和爸爸抱一下。”道歉信读完后,吴玮张开了双臂,但吴仙却似乎有些措手不及,连称“不、不、不”。“法官,我可以过去抱一下女儿吗?”旁听席上顿时一片议论声,罗丽辉见女儿不停地摇头,当即表示不同意,吴玮见状,只好坐了下来。而庭审结束后,吴玮还是来到女儿的身边,伸手拉拉女儿的衣服后说道:“爸爸对不起你,爸爸向你道歉……”见父亲拉住自己,吴仙流泪挣扎,见罗丽辉转身过来,吴玮一声叹气后走出了法庭,约一分钟后,吴玮再次走进法庭看了一眼女儿才离去。据《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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